钩盾署令丞
官名。汉代置钩盾令及丞,属少府,掌京城附近诸池、园苑及其中果蔬等种植之事。魏晋沿置,南朝不置,北魏无考,北齐始置钩盾署,置令及丞,又别领大囿、上林、游猎、柴草、池薮、苜蓿等六部丞。隋沿置,设令二人。唐沿置,掌供木炭柴薪、鹅鸭等陂池薮泽所出之物,以给宫廷及朝会、祭礼、宴飨宾客之所需。设令二人,正八品上;丞四人,正九品上;监事十人;属吏有府、史、典事、掌固。
官名。汉代置钩盾令及丞,属少府,掌京城附近诸池、园苑及其中果蔬等种植之事。魏晋沿置,南朝不置,北魏无考,北齐始置钩盾署,置令及丞,又别领大囿、上林、游猎、柴草、池薮、苜蓿等六部丞。隋沿置,设令二人。唐沿置,掌供木炭柴薪、鹅鸭等陂池薮泽所出之物,以给宫廷及朝会、祭礼、宴飨宾客之所需。设令二人,正八品上;丞四人,正九品上;监事十人;属吏有府、史、典事、掌固。
官名。西晋武帝太康(280—289)中始置,为尚书省六曹尚书之一,职掌不详。东晋南朝省,唯设殿中郎领尚书省殿中曹。梁末侯景曾改左民尚书为中尚书。北魏复置,领宫中兵马,典宫禁宿卫及仓库,或说领殿中、直事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八班,代旧建武将军。地位较低,由乡品三品以下的人充任。普通六年(525) 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六班。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
官名,汉置,俸比三百石,掌送从。《后汉书·孝顺帝纪》:“乃召公卿百僚,使虎贲、羽林士屯南北宫诸门。”注:“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建章营骑,后更名羽林。又取从军事死之子孙养羽林官,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儿。光武
清朝给予报捐官生者之凭证。捐事由户部捐纳房主办,收捐或由外省,或由部库,咸丰(1851—1861)以后由京铜局。凡报捐之官生,由户部发给执照,以为凭据。
官名。清末法部编置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名。宋朝沿边溪峒有都巡检使。南宋时于海南琼管及归、峡、荆门等处,置水陆都巡检使或三州都巡检使,控制溪峒。
“录尚书事”的别称。
官名。掌管都城地区治安。汉朝制度,京城四门分设左右部尉;曹操设洛阳北部尉,造五色棍悬门左右,有违犯禁令的人就用五色棍打死;其职位很低,但权势不小。后来,西晋的洛阳,东晋的建康都设“六部尉”。见《历代职
官名。战国置。下级军吏。《墨子·备城门》:“城上十人,一什长,属一吏士,一帛尉。”
官库名。太平天国从金田团营开始,即在起义军内部成员中实行一种人无私财,一切归公,生活所需全部取给于圣库的制度。其制规定,凡军中全体人员,须将各自的财产交给圣库,战争中缴获的金银财物一律归公;而每人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