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又称“总办秋审处”。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雍正十二年 (1734) 设。原以广西、四川二清吏司掌核秋审 (即录各省狱囚) 之案。至是,始遣各司满、汉员外郎各二人专办。后又设协办四人。乾隆十九年
官名。省称“令”,战国置,县级行政机构长官,掌一县之政令。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全国确立郡县制度,县万户以上设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汉承秦制,略有损益,边地县不满万户也称令。令长区别及其本身秩位高低除依户
官名。春秋郑、宋、卫等国置。掌理市场的官吏。《左传·昭公二年》: “请以印为褚师。”杜预注:“褚师,市官。”官名。春秋时宋、郑、卫等国都设此官,掌管市场买卖。《左传·昭公二年》:“请以印为褚师。”注:
官名。东汉置,秩六百石,为公主属官,管理公主家中诸事务。
官名。南朝宋置。为诸王的武装侍从,防卫斋阁。《资治通鉴·宋苍梧王元徽三年(475)》:“是岁,防阁将军王季符得罪于(建平王)景素(胡三省注:江左之制,禁卫有直阁将军,王国有防阁将军),单骑亡奔建康,告
官名。北洋政府于收回胶州湾后决定自辟为商埠,并由鲁案善后督办拟订《胶澳商埠暂行章程》,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十一月十七日呈准公布。依其规定,设胶澳商埠督办一人,由大总统特派; 副职有会办一人;
医官寄禄阶。宋置,和政二年(公元1112年)改称保和郎。
官名。十六国代置。《奚智墓志》: “君,故大人,大莫弗乌洛头之曾孙。”(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七)
清朝“寄信”(“廷寄”)的一种形式。详见“廷寄”。
官名。辽置,见“契丹行宫都部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