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寺少卿
官署名。为长宁寺的佐,官,见“长宁寺”。
官署名。为长宁寺的佐,官,见“长宁寺”。
官署名。北魏置,掌受章奏,以理冤事,其职颇重,设令、丞。北齐属卫尉寺,掌尚书所不理之诉讼,有枉屈,经判奏闻,长官为令、次官为丞。隋朝沿置,令、丞各一员。
官名。北魏置,掌管牲畜牧养事务。属尚书省。《北史·孝行传》: “(乞伏居)献文时为散骑常侍,领牧曹尚书,赐爵宁国侯。”一说与“都牧尚书”为同职异称。
满语官名。汉译有二: ① 议政大臣。②参赞大臣。
官名。辽朝置。南面官,非常置,临时差遣,分路判察各地冤狱。官名。辽置,属南面分司官。掌审核诸道刑狱案件。《辽史·圣宗纪》记开泰六年(公元1017年)七月曾遣刘京分路按察刑狱。
官名。匈奴置。由四贵姓中的须卜氏(一译作卜氏)充任。
见“十三衙门”。
官名。西魏、北周秩官府司薙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训方氏中士四人,掌教导四方之民。北周依其制置训方中士,正二命;训方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职方中大夫。
官名。明初以凤阳为中都,置中都留守司,设左副留守一人,佐正留守统凤阳、长淮等八卫,防护皇陵。后改副留守只设一人,不分左、右,定正三品。
官名。唐初秦王、齐王府右一护军府长官,置一员,正四品下,掌率本府统军以下侍卫陪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