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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下吏

泛指门下官吏,汉朝中央及地方长官均有门下吏,后世沿置。东晋和南朝州的军府也置功曹、主簿、录事、防阁等门下吏。


汉代至南北朝谓郡县亲近之吏。门下又称閤下,为府长官治事之所。汉代官府正门一般不轻易开启,府内人员日常均由旁门、小门出入,小门称为閤,故有“门下”或“閤下”之称。郡县属曹诸吏,除分职列曹如户、仓、金、尉等曹及司监察的督邮外,其余似均可冠“门下”为称。惟功曹总揽众务,又掌群吏赏罚之权,五官掾和廷掾职似功曹,故特称之为纲纪吏。其他如主簿为閤下群吏之长,职最亲近;主记室掾、史及录事职掌文书;门下督盗贼及门下贼曹职主侍卫;均属门下之职。议曹为亲近散吏,亦冠门下为称。郡县少府分别掌郡国守相的私藏和县的财政,奏曹虽为散吏,职近主记,虽不见冠门下为称,然其职亦近于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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