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下奏事
官名。北魏前期置。古弼于明元帝(409—423) 时曾任此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职员令未载。
官名。北魏前期置。古弼于明元帝(409—423) 时曾任此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职员令未载。
官名。清末于法部设左右参议各一人,秩四品,为参议厅的主官。掌审定各司重要事务, 编纂条例,详核驳议稿件,办理律师注册等事项。有参事二人助理厅务,由司员中选派。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延昌宫契丹军民之事。置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
官名。清朝八品太监之衔名。充首领、副首领太监及敬事房笔帖式。宦官官名。清置,见“首领太监”。
清朝设于京师之驿站。隶属于兵部会同馆,管理京师驿传事务。额设驿兵五百匹,马夫二百五十名,车一百五十辆,车马一百五十匹,车夫一百五十名。每年经费由兵部核明数目移咨户部颁给。
官名,清置。初置五口通商大臣,驻上海、办理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口通商事务;又置三口通商大臣,驻天津,办理登州、牛庄、天津三口通商事务。后改五口通商大臣为南洋通商大臣,由两江总督兼任,改三口通
官名。见“左右旅贲率上士”。
官名。麴氏高昌国民部次官,协助民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如被派遣至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
民国时县政府所属各局之一,掌理全县土地、农矿、森林、水利、道路、桥梁、工程、劳工、公营业等公共事业。设局长一人,总理局务。
官署名。明朝置,隶兵部。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嘉靖(1522—1566)中革副使,掌收存毛袄狐帽、胖袄裤鞵等物。
官署名。渤海国置,设常侍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