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下掾祭酒
意为门下掾首领。《后汉书·卓茂传》:“迁(卓)茂为京部丞,密人老少皆涕泣随送。及莽居摄,以病免归郡,常为门下掾祭酒,不肯作职吏。”古代重礼,饮酒必祭,以酒沃地示有先。祭时推长而有德者为之,称为祭酒。故祭酒有领袖、首领、尊者、长者之意。
意为门下掾首领。《后汉书·卓茂传》:“迁(卓)茂为京部丞,密人老少皆涕泣随送。及莽居摄,以病免归郡,常为门下掾祭酒,不肯作职吏。”古代重礼,饮酒必祭,以酒沃地示有先。祭时推长而有德者为之,称为祭酒。故祭酒有领袖、首领、尊者、长者之意。
① 官署名。即都水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水监。② 官名。即都水使者,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都水使者。官署名,亦为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
官名。隋朝太府寺内尚方署长官,置二员,正八品; 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隶少府监。唐朝改中尚方令,置一员,从七品下; 武则天垂拱元年(685) 去方字为中尚令。参见“内尚方署”。
官署名。清初户部沿明十三司之制,增设江南一司,共分十四个清吏司,每司都设郎中、员外郎与主事,一般是七、八人,最多到十二人,另外有笔帖式一百二十一人,经承六十八人,分别在各司办事。各司分别掌核各该省钱粮
宋朝兵部、刑部、工部员外郎统称。
即春秋时鲁国的十二个国君,鲁国的国君称“公”。十二公是:隐公、桓公、庄公、闵公、僖公、文公、宣公、成公、襄公、昭公、定公、哀公。
官名。东汉献帝兴平(194—195)中置,任李乐为此职。曹操执政后,列为四征将军之一,多为持节都督,出镇方面,地位显要,秩二千石。魏文帝黄初(220—226)中,位次三公,二品。两晋沿置,列为三品,若
官府文书名。宋朝官员任职或出行,若主管官府无印纸,可取官员本人台敕或宣札、公据,于背面批写某时差到干办某事、至某时替罢及有无不了事件等,由本司长官具衔签押盖印,称为背批。又官告后面批书官员三代、乡贯,
官名。清朝内务府广储司所辖负责苏州织造官员,由司员内奏简。
官署名。北宋置,掌造以供内酒坊或出卖收值。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初隶三司,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隶司农寺。
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设经承以管理之。仅在大兴、宛平二县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