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军
清代后期驻防的勇营军队。清制于八旗、绿营以外另行招募成营的军队,其士兵称为“勇”,以与经制的“兵”相区别,乾隆、嘉庆时镇压农民和少数民族起义时,暂募勇营,事后即行撤销。清政府为镇压太平天国革命而编练的湘军和淮军也属于勇营,太平天国革命失败以后,清政府准左宗棠所请,将未被裁撤的留防勇营(包括湘军、淮军和各省的勇营)改为防军,承认其为国家的经制兵,代替绿营驻防于较大的城市和战略要地,在直隶、江淮南北扼要之处均有勇营屯驻。防军自恃镇压太平天国和捻军有功, 将骄兵惰, 很快走向衰落。
清代后期驻防的勇营军队。清制于八旗、绿营以外另行招募成营的军队,其士兵称为“勇”,以与经制的“兵”相区别,乾隆、嘉庆时镇压农民和少数民族起义时,暂募勇营,事后即行撤销。清政府为镇压太平天国革命而编练的湘军和淮军也属于勇营,太平天国革命失败以后,清政府准左宗棠所请,将未被裁撤的留防勇营(包括湘军、淮军和各省的勇营)改为防军,承认其为国家的经制兵,代替绿营驻防于较大的城市和战略要地,在直隶、江淮南北扼要之处均有勇营屯驻。防军自恃镇压太平天国和捻军有功, 将骄兵惰, 很快走向衰落。
官名。元置,每道设使二人;掌本道军事、农事等;其佐属官员有同知、副使、检督、经历、知事、照磨。见《元史·百官八·团练安抚劝农使司》。
抗战期间国民党政府监察院派往各战区的巡察组织。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国民党政府公布《监察院战区巡察团规程》, 设置战区巡察团。巡察团直隶于监察院,其设置团数及各团巡察区域以军事委员会划定的各战
见“律博士”。
官署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初隶王相府。十三年罢王相府,改隶王府长史司。设典膳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掌祭祀、宾客、亲王及王妃之膳食。
官署名。即唐朝卫尉寺京城长安 (今陕西西安)、东都(洛阳)两武库署,收藏保管兵械,以备国用; 东都始置于玄宗开元二十五年 (737)。各有令一员、丞二员,另有监事、典事等属。
官名。门下省属官。晋朝置,九品。南朝宋、梁、陈,北魏、北齐沿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七品上。隋朝降为流外官。
官名,西汉时属大司农,东汉改属河南尹,掌敖仓。详“荥阳敖仓官”条。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新置散职八尉之一,正六品。武散官名。隋炀帝时置,秩正六品。
官名。掌理土圭的标准,以测日影,测量土地,选择居住,建立邦国之地。《周礼·夏官》:“土方氏,上士五人,下士十人,府二人,史五人,胥五人,徒五十人。”“掌土圭之法,以致日景。以土地相宅而建邦国都鄙。以辨
即“奚六部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