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部左侍郎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军阶副都统,正二品,特简。与陆军部右侍郎共佐陆军部尚书管理陆军行政事宜。宣统二年(1910),改称陆军副大臣。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军阶副都统,正二品,特简。与陆军部右侍郎共佐陆军部尚书管理陆军行政事宜。宣统二年(1910),改称陆军副大臣。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从三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四品。武官名。北魏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四品下。
官名。南北朝均置,主刑狱之事。南朝宋置此职,见《宋书·颜师伯传》。刘坦曾为南齐南康王荆州西中郎府中兵参军,领长流,见《梁书》本传。梁初,陈伯之为江州刺史,以乡人朱龙符为长流参军,见《梁书》本传。北魏亦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后建立,属军事委员会。掌理军队纪律的维持与军法的执行事务。部内设校级军法官若干人,分处办事,掌管审理、定刑、管狱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直辖机构有各战区军法执行分监。
官名。春秋时郑国置。掌郊区内乡的行政长官。《左传·昭公十八年》:“ (郑国火灾)郊人助祝史,除于国北, 禳火于玄冥、 回禄,祈于四鄘。”孔颖达疏:“郊人,当谓郊内乡之人也。”杨宽认为:“郊人即是郊内乡
官署名。五代始置。宋初改武德司,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复旧名。掌皇城出入管籥木契、亲从官与亲事官名籍,拱卫皇城。其皇城使、副使为武臣叙迁之阶,不领本职。另置勾当皇城司公事为长官,以诸司使、副使及内
文书名。宋朝任命状的一种。宋制,凡委任官员,有品者给告身; 无品者及临时差遣,不论职任轻重,皆给黄牒。敕授者由中书省、吏部奏授者由门下省颁给。委任官员的证状。用黄纸书写。《宋史·职官三·官告院》:“元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外史下大夫著作上士佐官,员四人,正二命。官名。周置,与著作上士共掌缀国录。参看“著作上士”条。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理督造器物,《荀子·解蔽》: “工精于器而不可以为器师。”
渠通巨,率通帅。渠率即大帅,又称渠长、渠魁。多用于敌军主将或少数民族首领。《汉书·吴王濞传》“胶西王胶东王为渠率,与菑川、济南共攻围临菑。”参看“渠帅”条。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属内侍省,掌宫中汤药等事。官署名。辽置,属南面官中的内侍省,以都提点为长官,所属有勾当汤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