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院长

院长

① 唐朝指御史台三院御史之为首者,分别主持三院院务,遂以其为御史之别称。见赵璘《因话录》卷五。②唐朝拾遗之别称。见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③唐朝翰林学士院之翰林学士承旨。《新唐书》卷一三 二《沈传师传》:“召入翰林(院)为学士,改中书舍人。翰林缺承旨,次当传师,穆宗欲面命,(传师) 辞曰:‘学士院长,参天子密议,次为宰相,臣自知必不能,愿治人一方,为陛下长养之。’因称疾出。”④宋朝俗称都城内辑事人为院长。⑤书院之掌教。宋元书院之掌教曰山长,清乾隆三十年(1765)改山长为院长。至清末仍名山长。详见“山长”。⑥清末新设内阁法制院及弼德院之长官,主管院事,简任,有副院长佐之。详见“法制院院长”、“弼德院院长”。


官名。1、唐代称翰林院学士承旨为院长。《新唐书·沈既济传附沈传师》:“翰林缺承旨,次当传师,穆宗欲面命,辞曰:学士、院长,参天子密议,次为宰相,臣自知必不能。”

2、宋代称军史节级为院长。《水浒全传》第三十八回:“那人是谁?便是吴学究所荐的江州两院押牢节级戴院长戴宗。”宋时,金陵一路节级,都称呼“家长”;湖南一路节级,都称呼“院长。”

猜你喜欢

  • 京防营务处

    官署名。清末京师临时军事治安机构。宣统三年 (1911) 设。职掌联络京师各军,稽查逃兵游勇诸事宜。官署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十一月初一日设立,是清代濒临灭亡时所设的京城防务机构。其任务是联

  • 八旗觉罗学

    官学名。清制,八旗各置觉罗学一所,各设总理学务王公一人,稽察觉罗学京堂官左右翼各四人,副管每学二人;下设满文教习、汉文教习、骑射教习,掌教学生。八旗共有学生三百余人。

  • 渤海军

    金代部族军之一。太祖收国二年(公元1116年)五月置,由渤海八猛安组成。皇统五年(公元1145年)废。

  • 泉府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泉府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掌以市税之收入以调节货物之供求。其所掌实为以泉布(货币)赊贷于民,据本以征利。北周于地官府司市下大夫所属有泉府中士,正二命;泉府下士,正一命

  • 兼管奉天府事大臣

    官名。又称“兼尹”。清朝特派管理奉天府之长官。乾隆三十年(1765)设,特简盛京五部侍郎充任。掌理所属二府、四厅、五州、十四县之政事与宗室、觉罗官学。光绪二年(1876),奉天府改由盛京将军兼管,遂裁

  • 内史侍郎

    官名。隋朝内史省次官。置四员,正四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减为二员,十二年(616)改内书侍郎。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复名内史侍郎,三年改中书侍郎。

  • 小书女

    女官名。北魏后宫女职。孝文帝时,定为视三品。

  • 右奉宸卫大将军

    官名。即右千牛卫大将军,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右千牛府大将军置,旋改右千牛卫大将军。

  • 攒典

    吏名。金朝始置,掌诸仓、草场之钱粮帐目。岁收一万石以上之仓设二人,草场设二人。元朝沿置,凡与钱粮有关之仓、库、务中均设有,员额不等,任满后可转为司吏或典吏。明朝负责税务之衙署亦设有。清朝为地方吏员之一

  • 警法司郎中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法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法司撤归民政部,遂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