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
官名。唐置,为节度、观察使的属官,分司出入,备差遣,无具体职掌。
官名。唐置,为节度、观察使的属官,分司出入,备差遣,无具体职掌。
参见“师爷”。清代州县掌管刑事审判案卷的幕友称刑名师爷。
官署名。又称“总办秋审处”。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雍正十二年 (1734) 设。原以广西、四川二清吏司掌核秋审 (即录各省狱囚) 之案。至是,始遣各司满、汉员外郎各二人专办。后又设协办四人。乾隆十九年
宋制,称按察官者指诸司通判以上之官及知州通判各于本部职事相统摄者。依《职制令》规定,“诸按察官知所部有犯,若事理重者,躬亲廉察,余事听先委不干碍清强者,体究有无实迹,结罪保明,申所委官司,于按章内明坐
① 泛指任职官吏。《国语·周语上》:“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② 官名。(1) 传说少皞氏掌营造之官。《左传·昭公十七年》:“鹘鸠氏,司事也。”孔颖达疏:“国家营事,缮治器物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管理海洋渔业事务。全国海洋渔业划分为江浙、闽粤、冀鲁、东北四区,各设一海洋渔业管理局。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六月十一日公布的《海洋渔业管理局组织条例》规定,
官名,秦、汉皆置,为乡部、亭部之小吏,掌乡亭治安及诉讼事。《汉书·王莽传》:“盗贼始发,其原甚微,非部吏伍人所能禽也。”《后汉书·王符传》:“中才以上,足议曲直,乡亭部吏,亦有任决断者,而类多枉曲,盖
官名。即“留后”。
即“殿前副都点检”。
官名。《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污人以时塓馆。”杜预注:“污人,涂者。塓,涂也。”北周取其意置涂工中士,正二命;涂工下士,正一命。属冬官府司土中大夫。
功臣号。宋制,以赐外臣及中书、枢密院臣僚。参见“功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