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院咨议官
官名。金贞祐五年(公元1217年)置于集贤院,备皇帝咨询。秩正九品,员额不限。
官名。金贞祐五年(公元1217年)置于集贤院,备皇帝咨询。秩正九品,员额不限。
太子的称谓。《后汉书·安帝纪》:“降夺储嫡,开萌邪蠹。”
即“侍郎左选”。侍郎左选郎中的简称。见“侍郎左选郎中”。
见“应天府尹”。
内务部直辖机构。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十月三十一日袁世凯任命顾鳌为“筹备立法院事务局”局长,次年三月十八日又命其兼任“国民会议事务局”局长;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四月七日将两局并归内务部。实际
代行司徒之职。《后汉书·邓禹传》:“中元元年,复行司徒事。从东巡狩,封岱宗。”司徒即丞相,掌助天子理万机。参看“司徒”条。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设于文宗至顺二年(1331),掌文宗潜邸扈从之臣。辖宫相都总管府、膳工司等机构。顺帝时罢,至元六年(1340)将其司属划归资正院。官署名。元至顺二年(公元1331年)置,领文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员一人,隶都水监,掌北外都水丞司之事。哲宗元祐五年 (1090),定三年为一任。元符三年 (1100)罢,其事归漕臣。徽宗重和元年 (1118) 复置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顺治二年(1645)设律例馆,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纂修。乾隆七年(1742),律例馆并入刑部,仍设纂修官四人,以刑部司员兼充。掌纂修律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统称。即宋朝神祠官。真宗时始置。在京宫观,以宰相、执政充使,丞、郎、学士以上充副使,两省五品以上为判官,内侍及诸司使副为都监。又有提举、提点、管勾、勾当、主管等名目。皆食其禄,为佚老优贤之职。神宗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隶于噶伦。管理马厂之事。前藏设六品官二人,后藏设五品虚衔一人。缺出以大营官、边营官及嘎厦卓尼尔升补。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六品,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掌司马厂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