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亦称建康狱正。南朝梁、陈置,属建康令。职掌与“廷尉正”略同,为高级审判官。《梁书·孔休源传》: “迁建康狱正,及辨讼折狱,时罕冤人。”梁四班,陈七品。参见“建康三官”。
官署名。县市财政机关,掌管县市财政、收支、公产、营业管理等;设局长一人,总理局务。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辖三院之一。与上驷院、武备院合称“内三院”。康熙二十三年(1684)设。掌景山、三海、玉泉山稻田厂、南苑、圆明园、畅春园、清漪园等处管理、修缮事宜。置总理大臣,无定员。另设卿二人,
官名。五代后梁置,为诸司使之一,简称文思使。太祖开平元年 (907),改乾文院使。
官名。即“法制院院使”。
官名。宋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因盛章奏请,依尚书六部之例于开封府置架阁主管官一人,掌管开封府的档案。
官署名。清朝国子监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掌理满文奏折及往来文书。无专官,由堂官选派满洲、蒙古助教及笔贴式数员管理。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尚书左选置,掌拟定文臣升朝官以上内外差遣。
官名。又称“戎右”、“右”。春秋晋、齐等国置。大夫爵。作战时与主将同车,立于车右,执戈盾护卫主将。兼管执兵著甲等车中役使之事。《公羊传·成公二年》:“逢丑父者,(齐)顷公之车右也。”《谷梁传·成公五年
枢密副使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