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领民酋长

领民酋长

官名。北魏置。委任依附其政权的少数民族首领为之,可世袭。北齐沿置。有“第一领民酋长”,“第二领民酋长”“第三领民酋长”等,详见各条。


官名。北魏地方制度,除在汉族地区实行郡县制度,以护军制度统治汉人以外的异族之外,对于其统治民族鲜卑本族或早期降附的其他少数民族则保留酋长制。依照部落原来居住的地区的大小分封给各部落酋领,各部落酋领其初沿袭原有习惯称作“汗”,后来改用汉名,称为酋长,其所辖之地大小不一,大的有三百平方里,小的亦有一百平方里。部落的人口一般接近一万户,每户出武士一人,组成军队,由酋长统率。酋长因其辖境大小及人口多寡又有第一等酋长、第二等酋长、第三等酋长之别,简称第一酋长、第二酋长、第三酋长(据《隋书·百官志二》所载北齐官品,第一领民酋长,流内比视从三品;第二领民酋长,流内比视从四品:第三领民酋长,流内比视从五品),其品秩仅稍次于上、中、下三州刺史,可见领民酋长的地位仅次于刺史。他们常率领所部武士从征四方,亦得离开部落出任中央或地方官员。此类鲜卑本族部落,其分布不限于北边诸镇,前期京畿地区,如代郡西部及善无、秀容等地亦普遍设置。孝文帝迂都洛阳以后,部落酋长原则上应南居洛阳,但为联络部落与酋长的感情,许其冬居洛阳,夏返部落。至魏末大乱,部落南徙,于是部众随从酋长征战,迁徙不常,与过去世代定居有其固定地域者完全不同。在其既入汉人地区,且又迁徙无定的情况下,部族逐渐衰微或逐渐华化,经过数十年之后,部族遂行瓦解而不复可考。

猜你喜欢

  • 国会副议长

    官名。为国会议长的副职,见“国会议长”。

  • 左选侍郎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吏部设侍郎左选,若命他官兼掌,则称左选侍郎。参见“侍郎左选”。官名。宋置,见“吏部侍郎”。

  • ① 担任公职之人的总称。《礼记·王制》: “论定,然后官之。”孔颖达疏: “其诸侯以下,三公至士,总而言之,皆谓之官。”② 官署简称。《礼记·曲礼下》: “在官言官,在府言府。”郑玄注: “官谓校图文

  • 宪盗

    官名。同“害盗”。战国秦置。掌追捕盗贼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内史杂》: “侯(候)、司寇及群下吏毋敢为官府佐、史及禁苑宪盗。”

  • 左都威卫

    即“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

  • 佥都御史

    官名。明洪武十六年 (1383) 置,为都察院正官,左、右各一人,初正五品,十七年升正四品。建文元年 (1399) 革。成祖即位复置,南京都察院亦置,无左职。佐都御史、副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又称“佥院

  • 特任外交专使

    官名。护国军政府军务院置,根据《军务院考实》第五编《职员录》记载,员额一人,在对内对外有特殊事故时,经抚军会议同意后派出,掌办交涉事务。其下并有特任外交副使二人。

  • 崇玄署令丞

    官名。北齐置昭玄寺,掌诸佛教。鸿胪寺中亦置典寺署,统州郡沙门,隋炀帝改佛寺为道场,改道观为玄坛,各置监丞,并在鸿胪寺设崇玄署管理之,置署令一人。唐贞观中省。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复置,有令丞各一

  • 归休

    指官吏致仕、退休。《汉书·张敞传》: “及卫将军张安世,宜赐几杖归休,时存问召见。”又,大臣例日归私宅休息亦称归休。

  • 高车虎贲司马

    官名。北魏置。侍卫武官首领,佐高军虎贲将军统领高军虎贲,位在高车虎贲将之上。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武官名。北魏置,见“高车虎贲司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