饷司
南宋总领所别称。
南宋总领所的简称。参见“总领。
南宋总领所别称。
南宋总领所的简称。参见“总领。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三年 (1104),令开封府置。大观二年 (1108),令天下州府皆置。职掌仿刑部。
官名。元代都转运盐使所属的盐引批验所,在大使之上设提领一人,秩正七品。参见“盐引批验所大使”。
官名。见“公府奏曹”。
官名。即内枢密使。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彰愍宫契丹军民之政。置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
吏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宣徽院、三司、群牧司皆设,补正名后,理三年之选,可出为三班奉职。
官署名。即“仪制清吏司”。官署名。清末置,属礼部。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鸿胪寺及本部主客清吏司并人仪制清吏司,去“清吏”字,称为仪制司,添设员外郎一人。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改为典礼司。参
见“燕京行尚书省”。官名,三国魏置,为将军府佐官,掌参谋军事。《三国志·魏书·王基传》:“以淮南初定,转基为征东将军,都督扬州诸军事,进封东武侯。基上疏固讓,归功参佐,由是长史司马等七人皆侯。”晋朝王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迁都后,于南京留置。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所属,司务厅,司务一人,照磨一人。十三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浙江、江西、河南、陕西、广东五清吏司各员外郎一人,广东司主事二人
官名。渤海国中台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