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长
官名,西汉时王国置,属太仓,掌马。《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菑川王时遣太仓马长冯信正方,臣意教以案法逆顺。论药法,定五味及和齐汤法。”
官名,西汉时王国置,属太仓,掌马。《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菑川王时遣太仓马长冯信正方,臣意教以案法逆顺。论药法,定五味及和齐汤法。”
官名。唐玄宗开元元年 (713)改京兆府长史置,为西都(长安)所在地方实际行政长官,一人,从三品,通判府州事,牧缺则行其事,掌考核官吏、教化百姓、荐贤举能、劝课农桑等; 每岁一巡属县,阅丁口、观风俗、
清末设立的未决监。是拘留未判决或判决未定的被告人的场所,《大清监狱律草案》中称之为“留置所”。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一员,以学士年高者为之,掌判院事。
辽朝太祖及近亲之后,称横帐、孟父房、仲父房、季父房,统称四帐皇族。见“一帐三房”。
官署名。即典设局,唐高祖武德 (618—626) 中置,长官为太子斋郎,太宗贞观元年(627) 改为典设局,长官改为太子典设郎。
西周各官署正长合称。《作册矢令尊铭》:“明公朝至于成周出命,舍三事命,众卿事寮、众诸尹、众里君、众百工。”
官名。参见“左宗正”。官名,清朝置,属宗人府,助府丞掌校汉文册籍。见《清史稿·职官志一》,参看“宗人府”条。
官名。清朝顺治十六年(1659)定,理藩院尚书改兼礼部衔。遂有此称。十八年仍复旧称。遂废。
官署名。宋朝置为六房之一。初隶中书门下,掌赦书德音、贬降责授、刑狱诉讼、擒捕旌赏等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均设,分掌赦宥、契勘刑狱及官员贬降叙复之事。清朝亦置,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牧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马匹之蕃殖,马科之改良,马牛羊驼数字之统计。以及陆军各镇马骡之治疗。置科长、科员、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