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唐肃宗乾元 (758—760) 中始置,员一人,正五品上,隶秘书省司天台,掌司四时及其方之变异,遇元日、冬日、朔望朝会及大礼,奏其方事。宋初沿置,隶司天监,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后
官名。清代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设拜达生,掌王府内的会计、保管、建筑、仪仗等事项。
皇帝的父亲称太上皇,也简称上皇。无论是生是死,都用此称。《史记·秦始皇本纪》:“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汉书·高帝纪》:“上尊太公曰太上皇。”后来北齐武成帝、唐高祖、睿宗、玄宗、宋高宗、清高宗等,传位
官名。隋文帝置金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改为“金部员外郎”,见该条。
辽朝官立学校。道宗清宁元年(1055),“诏设学养士,颁经及传疏,置博士、助教各一员”。
官名。清朝刑部提牢厅主事之简称。详“提牢厅主事”。官名。明置,掌提点刑部牢狱,稽覈罪囚;因刑部主事任此职,故又称提牢主事。见《明史·职官一·刑部》。清沿明制,也设提牢,官署称提牢厅。见《清史稿·职官一
官署名。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凡皇帝降诏遣官推勘狱事则置,结案后即罢。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宋代自神宗以后,常由中书派定官员临时组成审判机构来审问判决案件,此种机构称为推勘院。结案后即行撤销。参见“制
官署名。南朝梁、陈指非宗室者担任的持节都督之官府。其府属有长史、司马、中录事、中记室、中直兵参军,录事、记室、中兵参军,主簿、诸曹参军、行参军、长兼参军,参军督护,功曹督护等。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太子左虞候率为太子左清道卫,置为长官; 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改左虞候率,玄宗开元(713—741) 初改定为左清道率府长官,置一员,正四品上,掌东宫内外昼夜巡警之
官名。明洪武十三年(1380)于御史台置,左、右各一人,俱正四品。同年罢。参见“侍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