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督
官名。军中统帅骑兵的中级军官。《资治通鉴。魏元帝景元元年(260)“骑督成倅”,胡三省注“骑督,督骑兵。”《三国志·钟会传》: “悉请护军郡守牙门骑督以上及蜀之故官,为太后发丧于蜀朝堂。”魏晋以来,中央、地方诸军多置。据《通典·职官一九》,晋时位居诸杂号、牙门将军下,六品。
官名,三国魏置,掌统帅骑兵,为中级军官。《三国志·魏书·钟会传》:“悉请护军、郡守、牙门骑督以上及蜀之故官,为太后发丧于蜀朝堂……或谓会;可尽杀牙门骑督以上。”其后,晋中央、地方诸军多置。
官名。军中统帅骑兵的中级军官。《资治通鉴。魏元帝景元元年(260)“骑督成倅”,胡三省注“骑督,督骑兵。”《三国志·钟会传》: “悉请护军郡守牙门骑督以上及蜀之故官,为太后发丧于蜀朝堂。”魏晋以来,中央、地方诸军多置。据《通典·职官一九》,晋时位居诸杂号、牙门将军下,六品。
官名,三国魏置,掌统帅骑兵,为中级军官。《三国志·魏书·钟会传》:“悉请护军、郡守、牙门骑督以上及蜀之故官,为太后发丧于蜀朝堂……或谓会;可尽杀牙门骑督以上。”其后,晋中央、地方诸军多置。
官名。周朝置。县大夫属官。掌县邑地域田亩,人民口数,赋税征收等事。《左传·襄公三十年》:“以为绛县师。”杜预注: “县师掌地域,辨其夫家人民。”《周礼·地官 ·县师》: “掌邦图都鄙稍甸郭里之地域,而
见“作坊”。
官名。清末京师高等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一人,正四品,简任。掌综理厅务并监督下级审判厅。官名,清末置,为京师高等审判厅主官,见“京师高等审判厅”。
官制用语。本官以外又任他官者。唐朝以一职事又任另一职事者谓兼官,以职事官品低散位一阶者亦为兼官,高宗咸亨二年(671)改为守。宋朝又称“宪衔”,为加官,武臣及宗室许带御史大夫、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
官名。①又称“收掌官”。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负责把试卷分配给各房“房官”。分为内收掌、外收掌,分属内、外“帘官”。② 清朝内阁所属内翻书房、方略馆之职官。详“内翻书房”、“方略馆收掌”。
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设,办理筹备宪政事宜。下辖调查、编纂两科。参见“理藩部”。
官名。辽朝置,为东路都统军使司官员,掌文翰等事。
汉朝皇帝宫殿建筑的一种装饰,本为皇帝专用,间或赐与有殊勋的贵戚重臣。据《汉书·王莽传》,平帝时王莽秉政,以策命拜受九锡,其一即为“纳陛”。颜师古注引孟康曰:“纳,内也,凿殿基为陛,不使露也。”
官名。北周冬官府匠师下大夫所属有外匠上士,正三命;外匠中士,正二命。掌京城以外的建筑之事。参见“内匠上士、中士”。
官制术语。即在金质的印柄上系有紫色的绶带,其文作“某官之章”。简称金紫。标志较高官阶。晋、南朝规定: 三公、诸开府位从公者,三品以上将军皆假金章紫绶,公侯五等及贵嫔、夫人、贵人亦假金章紫绶,唯郡公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