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

官署名。民国时,设于各省或特别区域的法院称高等法院,为法院的第二级,旧称高等审判厅。审理内乱、外患、第一审诉讼案及不服地方法院裁定而上诉案件等。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设于各省及特别区域,为三级法院中的第二级,与最高法院、地方法院相对称。掌理“内乱罪”、“外患罪”和“妨害国交罪”的第一审,并作为地方法院及其分院的上诉案件的审理机关。设院长一人,由简任推事兼任,综理全院行政事务,并监督所属职员。设推事若干人,掌理审判事务。所设刑事庭与民事庭的数目,因事务之繁简而定。每庭均有庭长一人,由推事充任。行使审判权时采取合议制,由推事三人组成之,但是对最初准备及调查程序,得以推事一人为之。

猜你喜欢

  • 敕授

    唐制,任命六品以下官称敕授,见《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五》“景云元年”条。宋制,凡官员由中书省任命者,称为敕授。元制亦自六品至九品为敕授,由中书省牒署之。

  • 二守

    春秋前期齐国执政者国氏、高氏称为“国之二守”,位为上卿。至春秋后期,改设为右相、左相。

  • 判府

    见“判州”。

  • 牙署

    即“牙书”。

  • 百工衙

    官署统称。太平天国管理百工技艺的生产机构。金田起义后不久即在军队中设置,咸丰三年(1853)定都天京 (今南京) 后,又加扩充。设于军中者,有典旗帜、典炮、典铅码、典红粉、典硝、典铁匠、典木匠、典竹匠

  • 后宫通尹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职准录尚书,掌铨查六宫,一品。

  • 公府度支曹

    公府诸曹之一。度支指财赋的统计和支调。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度支曹,设度支参军以掌理曹事。

  • 守陵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夏采下大夫守陵上士佐官,正二命。

  • 内行内小

    官名。北魏置,为皇帝左右的亲信官员。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六八《丘哲墓志》:“高祖孝文皇帝猥以照重,七岁之年,擢(丘哲)为内行内小。”参见“内小”。

  • 札也

    又译札野。金朝军事将领的勤杂服役人员,选勇敢及家庭富有者充任。元朝亦沿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