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官
监池守鱼的官。《吴录》:“(孟仁)为监池司马,自能结网,手以捕鱼,作鲊寄母,母因以还之,曰:汝为鱼官,而以鲊寄我,非避嫌也。”见《三国志·吴书·孙皓传》“司空孟仁卒”注。
监池守鱼的官。《吴录》:“(孟仁)为监池司马,自能结网,手以捕鱼,作鲊寄母,母因以还之,曰:汝为鱼官,而以鲊寄我,非避嫌也。”见《三国志·吴书·孙皓传》“司空孟仁卒”注。
官名。南朝梁置,为大匠卿副贰。位三班。陈沿置,八品,秩六百石。
官名。西汉置,东汉沿之,为杂号将军,统兵出征,事迄即罢。三国魏置为内军将领,有营兵,遂常设,以高功者任之。先设长史、司马、功曹等僚属,后省。元帝咸熙(264—265)中,司马昭为相国,置于相国府,统率
满语官名。武职。位在“巴牙喇纛额真”之下。后金天聪八年(1634)改称“巴牙喇甲喇章京”。清顺治十七年(1660)定“巴牙喇甲喇章京” 汉译名为“护军参领”。
官名。隋、唐诸王、公等封国官长。隋朝诸封国各置一人,王、二王后国令视从六品,公国令视正七品,侯、伯国令视从七品,子、男国令视正八品。唐朝亲王国置一人,从七品下,与大农通判封国之事。宋初仅存空名,未尝除
即“江淮行省”。
官名。北魏初置。《魏书·奚牧传》:“太祖录先帝旧臣,又以牧告(刘)显之功,拜为治民长。”
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京外奏咨减等盗犯,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及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刑事、民事案件。设官有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司内分设奉天、吉江、山
官名。又称“淮夫”。西周置。主狱讼刑罚。《尚书·周书·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孔安国传: “准人平法,谓士官。”孔颖达疏:“准训平也。平法之人谓士官也。士,察也,察狱之官用法必当均平,故谓
选举制度。贡举考试之一种。唐朝,地方官考校士人,选合格者解贡朝廷,称解试,又称乡贡。宋朝解试包括州试(乡试)、转运司试(漕试)、学馆(太学)试等。每三年举行一次,各依解额选合格者解送礼部,参加省试。徽
官名,也简称门亭长,汉置,汉朝州郡府门皆置门亭长一人,掌府门和通报纠仪等事,下有门吏、门卒若干人,《后汉书·儒林传·周泽》:“(孙堪)尝为县令,谒府,趋步迟缓,门亭长谴堪御吏,堪便解印绶去,不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