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委员会委员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黄河水利委员会的长官。见“黄河水利委员会”。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黄河水利委员会的长官。见“黄河水利委员会”。
官署名。元至元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始置左右翼屯田万户府二,分掌斡端、别失八里回还汉军及大名、卫辉新附军并迤东回军屯田。延祐五年(公元1318年)隶詹事院,并入卫率府。旋复改隶枢密院。定置两府达鲁
官署名。辽朝置,简称“南院”,掌六院部军民之政。天赞元年(922),耶律阿保机以迭剌部强大难制,析为五院、六院二部,各设夷离堇统之。会同元年(938),更夷离堇为大王,因此,六院部在朝又称南大王院。南
官名,汉置,掌领兵征伐或驻守。《汉书·地理志下·上郡》:“匈归都尉治塞外匈归障,属并州。”注:“师古曰:匈归者,言匈奴归附。”
医官寄禄阶。宋置,和政二年(公元1112年)改称保和郎。
官名。北齐置。为皇帝侍从武官首领之一,属左、右卫府,下统御仗副都督、御仗五职、御仗等。掌舆驾出入仗卫。从四品上。
官名。清代理藩院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清吏司各以郎中为主官。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
官署名。十六国后凉、后燕均置,设尚书为长官。麴氏高昌国置为八部之一,设长史、司马为正、副长官。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 (546)改尚书三十六曹为十二部,此为十二部之一,隶尚书省,设郎中为长官,或说亦置尚书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土地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地政科。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六品,副军校充,奏补。掌考查全镇号兵。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各镇,掌管军号事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鼓人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掌祭祀、军旅、乐舞中的各种鼓手及其演奏,下设司鼓下士以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