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厩署令
官名。即龙厩令。
官名。即龙厩令。
管理京都治安官员通称。《南齐书·长沙威王晃传》: “私载数百人仗还都,为禁司所觉,投之江水。”《梁书·何敬容传》: “坐妾弟费慧明为导仓丞,夜盗官米,为禁司所执,送领军府。”
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原属外城工巡局,掌刑部及各衙门移交的工作人犯。巡警部成立后改归本厅,其职掌改为收养贫民和工作人犯,令其学习工艺,并管理各粥厂与济善堂,其性质属于京师地区的慈善事业机构而兼劳教场所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县士中士三十二人,各掌野外其县的民数及狱讼。北周依《周礼》之制,以距王城三百里以外至四百里的区域内为县,置县法上士,正三命; 县法中士,正二命。掌同《周礼》,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唐朝从官名。唐高祖永徽以后,皇帝多居大明宫,别置从官,称为东头供奉官。因大明宫称东内,故称东头供奉。原来的西内从官不废,称为西头供奉官。见宋朝沈括《梦溪笔谈》。
官署名。汉朝置,属御史台。《宋书·百官下》: “掌护驾。”设侍御史掌其事。三国以后不置 。官署名,汉置,属侍御史,掌护驾。《宋书·百官下》:“秦置侍御史,汉因之,二汉员并十五人,掌察举非法,受公卿奏事
官名。隋炀帝时始设,员额三人。唐沿置,员额一人,从六品下,掌判监事,唐以后均为国子监的内部事务官。宋员额一人,元丰改制前选差京朝官或选人充任,元丰改制后定为正八品官。金代员额二人,升为从六品,明昌二年
又作“大正”。西周春秋时期称执政的正卿大臣。一说为中军元帅。《班簋铭》: “班非敢觅,唯作昭考爽,谥曰大政。”《左传 ·成公六年》: “子为大政。”杜预注: “中军元帅。”官名。中军元帅。《左传·成公
官名。清末外务部庶务司长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掌司事。正五品,奏补。
军职名。宋神宗时实行结队法,正规军以五十人为一队,设拥队为头领之一,作战时执刀押后。宋军职名。宋神宗实行将兵法与结队法,队的统领称为拥队,一般须以都一级的军使、副兵马使或都头、副都头充任,在将校乏人时
即“乌撒乌蒙等处宣慰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