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少皞时置,掌二分,属历正。《左传·昭公十七年》:“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之,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注:“玄鸟,燕也。以春分来,秋分去。”疏:“此鸟春分
国君的继承人。《后汉书·襄楷传》:“国胤不兴,孝冲、孝质频世短祚。”胤:后嗣。
官名。唐宣宗大中五年(851)大都督府置一员,为市令之副职,掌判市事。官名,汉置,为市长、市令的副二长官,佐令、长行施职事。参看“市长”、“市令”条。
官名。西汉属少府。主帝陵所需器物,如棺槨、明器等丧葬用品。东汉沿置,西晋改属光禄勋,后不复见。官名,汉置,属少府,掌制造和供应陵墓内用器物。《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属官有……东园匠十六官令丞。”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978),分染坊为东、西染院,改染坊使为东、西染院使。其后,用为武臣迁转之阶,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
清户部的内部机构。其职掌为按例限督催十四个清吏司所办事务。设郎中、员外郎、主事,无固定员额,由尚书派委,另有经承二人,为额定人员。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1)置。《元诠墓志》:“诠少袭王爵,加征西大将军,寻拜光爵。”(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一六○)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即詹事司直。
官名,汉置,京辅都尉,掌京城及郊区的治安。守:兼任。《汉书·王尊传》:“于是凤荐尊,征为谏大夫,守京辅都尉,行京兆尹事。”参看“守”条。
清理藩院内部机构。掌蒙文翻译及蒙文题本之事。设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均由蒙古人充任,并有经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