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用语。即官吏的任职资历。唐制,文武职事官、文武散官、卫官、勋官皆视为官资。如见任职事官、前资官、常选官属上资,文武散官、卫官、勋官五品以上属次资,五品以上子孙,上柱国、柱国子及六品以下勋官属下资,
官署名。魏晋南朝为尚书省诸曹之一,设郎(郎中)为长官。西晋一度设尚书主之。掌车舆畜牧之政。当时战争频繁,故马政尤重。或说魏隶左民尚书,西晋初有“驾部尚书”,当隶之。南朝隶左民尚书,兼辖车府署。北魏前期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1)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和地方各级审判厅的庭长、推事、推丞等通称审判官。(2)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公署,国民党政府设置于县司法处,均掌理审判事务。
无一定职事的官。《魏书·卢玄传附卢义僖》:“散秩多年,澹然自得。”唐白居易《赠皇甫六张十五李二十三宾客诗》:“幸陪散秩同居日,好是登山临水时。”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员二人,六品。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外交部原设欧美司,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分置欧洲、美洲两司,美洲司掌理关于美洲各国的外交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可能是织锦匠的异称。见“织锦匠”。
官名。唐高宗显庆三年(658)置为太府寺常平署长官,一员,从七品下: 掌仓储之事。武则天垂拱(685—688)初东都(洛阳)亦置。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
官名。① 明朝内阁之属官。掌诰敕之誊副缮正之事。分在诰敕、制敕两房办事,位在中书之下。②明清鸿胪寺之属官。掌殿廷行礼侍班、齐班、纠仪及传赞之事。明洪武九年(1376)设,十六人,从九品,隶殿廷仪礼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