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田
西晋时对私田占有的规定。太康元年(280)颁行占田制,规定职官占田以贵贱区分,一品占五十顷,以下递减,至九品为十顷;王公在京郊占田,大国一千五百亩,次国一千亩,小国七百亩;百姓占田,男子一人七十亩,女子三十亩。
西晋时对私田占有的规定。太康元年(280)颁行占田制,规定职官占田以贵贱区分,一品占五十顷,以下递减,至九品为十顷;王公在京郊占田,大国一千五百亩,次国一千亩,小国七百亩;百姓占田,男子一人七十亩,女子三十亩。
1878—1933广东海丰人,名捷,字竞存。秀才出身。广东法政学堂毕业。清宣统元年(1909)当选广东咨议局议员,加入同盟会。广州光复后任广东军政府副都督,旋代理都督。1913年去职。1915年参加护
官名。南朝宋东宫侍从文官。
官名合称。南朝梁置翊左、翊右、翊前、翊后四将军,为优礼大臣的虚号。陈沿置。
①(?—1431)明初蒙古王子,原名也先土干。永乐二十一年(1423)归附,赐姓名,封忠勇王。宣德三年(1428),参与对兀良哈战事,进太保。②(1353—1415)明浙江鄞县(今宁波)人,字世忠。初
元至元十四年(1277)升利州置。治绵谷县(今四川广元市)。辖境相当今四川平武、梓潼等县以东,南部、平昌等县以北,通江县以西和陕西略阳、勉县、宁强等县地。属四川行省。明洪武四年(1371)改为广元府。
先秦道家学派中影响最大的一支。以老子、庄子为代表,故名。老子为道家创始人,创立以“道”为核心的思想体系,提出自然天道观念,主张效法“道”的自然无为性质以治国、驭民、固位、保身。认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宋代钱币。徽宗宣和年间铸。圆形方孔。钱文有篆、隶二体。也有徽宗所书瘦金体。
即“蕃书”。
在今江苏南通市南。《资治通鉴》:五代梁贞明五年(919),吴越钱传瓘与吴将彭彦章战于此。
书名。清林国赞撰。二卷。裴松之因《三国志》简略而作注,后人有病其繁或病其阙者。清代杭世骏、侯康等又为裴注补阙,但未条举及通辨。林氏认为裴注有足据与未足据者,亦有《三国志》得失裴注未及发现者,乃加以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