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段营造录
书名。清李斗撰。一卷。乾隆六十年(1795)刊行。原系《扬州画舫录》第十七卷,后与散见他卷之有关记载汇为一卷。系作者摘录当时为乾隆皇帝下江南,而在扬州仿北方官式做法建造的行宫寺园的建筑技术而成。内容包括大木作、油作、土作、瓦作、砖作、石作、琉璃作等诸种建筑分科做法。分别采自《鲁班经》、《九卿议定物料价值》、《内廷圆明园内工诸作现行则例》、《营造算例》、《工程做法》及扬州当地工匠做法,此书较之原书易解,为入门之作。亦可从中查寻已佚的则例。
书名。清李斗撰。一卷。乾隆六十年(1795)刊行。原系《扬州画舫录》第十七卷,后与散见他卷之有关记载汇为一卷。系作者摘录当时为乾隆皇帝下江南,而在扬州仿北方官式做法建造的行宫寺园的建筑技术而成。内容包括大木作、油作、土作、瓦作、砖作、石作、琉璃作等诸种建筑分科做法。分别采自《鲁班经》、《九卿议定物料价值》、《内廷圆明园内工诸作现行则例》、《营造算例》、《工程做法》及扬州当地工匠做法,此书较之原书易解,为入门之作。亦可从中查寻已佚的则例。
1740—1816清直隶大名(今属河北)人,字武承,号东壁。乾隆举人。嘉庆初,选授福建罗源知县,调上杭知县,继又回任罗源,后以老病乞休。自是往来河北,以著述为务。其学专于治经,以怀疑、辨伪、考信三者为
书名。明田艺蘅撰。三十九卷。艺蘅字子艺,浙江钱塘(今杭州)人,以选贡授应天(今南京)教授。是书杂记明代社会风俗、艺林掌故。书中零星记及政治经济、冠服饮食、豪富中官之贪渎、乡村农民之生活,以及刘六、刘七
官署名。北宋咸平元年(998)置,后隶群牧司。掌诸州购买马匹,据良驽定其价格,分给诸马监牧养事。设勾当官三人,以内侍押班、诸司使、诸司副使充任。
见“解元②”。
书名。清章学诚撰。作者从三十五岁始撰,历三十余年至逝世时尚未完稿,如《圆通》、《春秋》等篇,未能写成。逝世前将全部文稿委萧山王宗炎代为校定,今流传之《章氏遗书》即刘承干依王氏编目补订刊行。其中《文史通
书名。清鲍康辑。一册。录清朝到阁之汉中书舍人姓名、籍贯、官职等。咸丰九年(1859)孔宪彝始编,次年嘱鲍氏校订,逾年而成。起顺治朝,迄咸丰朝,凡一千六百余人。因有些档案遭火无存,间有疏漏、讹误。同治、
?—826唐幽州昌平(今北京昌平西南)人。少为幽州军校。节度使刘总将入朝,虑其生变,先荐送朝廷。在京求官不得,随张弘靖还镇。及幽州兵乱,囚张弘靖,遂领军务。时镇州王庭凑亦叛,与之合兵围深州。敬宗初,累
古代法律指祈求鬼神加害于人或以邪术使人迷惑昏狂的犯罪行为。历代均以严刑惩治。汉律规定,巫蛊者处死。北魏律规定:“巫蛊者,负羖羊,抱犬,沉诸渊。”汉武帝时,因巫蛊而兴大狱。参见“巫蛊之祸”。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扬州置扬州安抚司。次年,更名扬州路,治今江苏扬州市。辖境相当今江苏扬州、泰州、南通、通州、仪征、邗江、江都、姜堰、泰兴、海安、如皋、如东、海门、启东、六合,安徽滁州、来安、
①《周礼》所载负责民众教化的机构。以司徒为官长。《周礼·地官·序官》:“乃立地官司徒,使帅其属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扰邦国。教官之属,大司徒卿一人,小司徒中大夫二人。”②即学官。如宋、元、明、清之儒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