斋用钱
南宋太学外舍生初次*参斋,须向本斋集正纳钱十七千,称斋用钱,然后准赴帘试,次日在官厨就餐。此后,每人每月纳斋用钱一千,请长假者、斋长、斋谕和内舍生免纳,贫乏者减半。参见“参斋”。
南宋太学外舍生初次*参斋,须向本斋集正纳钱十七千,称斋用钱,然后准赴帘试,次日在官厨就餐。此后,每人每月纳斋用钱一千,请长假者、斋长、斋谕和内舍生免纳,贫乏者减半。参见“参斋”。
书名。清潘世恩编。潘氏以清初以来大学士年表、列传、事迹藏于史馆,非外间所能得见,乃与穆彰阿缀辑旧闻,参稽史乘,胪举姓氏籍贯及在任始末,汇为此编。凡满大学士(协办在内)七十九人,汉大学士(协办在内)一百
即“汉和帝”。
又译兀剌阿臣。蒙古语,意为“马夫”,指驿站马夫及掌管铺马事务者。怯薛执事中亦有此名目,《元史·兵志二》:“典车马者,曰兀剌赤。”
官名。(1)西晋太康三年(282)置,治宁州,宁州并入益州后,以益州刺史兼领。四品。东晋太元中平蜀后复置,治益州涪城,持节、领兵,掌益州少数民族事务。立府,置长史、司马,可举秀才、廉吏、良吏。(2)十
全称扎西大金寺。为明末五世达赖派弟子昂翁彭错所建,初在甘孜县达格洛山沟中,清康熙元年(1662)迁移到雅砻江之南。属黄教,在政教方面历来受命于西藏地方政府。此后,该寺实际已成为西藏地方政府在康区的直属
历(曆)古历名。唐一行编订。岁实取,朔策。开元十三年(725)开始制订,十五年完成初稿。一行去世后,由中书令张说和历官陈玄景于次年定稿。十七年颁行。此历有若干革新:对日行盈缩的计算,发明不等间
999—1062北宋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字希仁。天圣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入为三司户部副使,支持解盐通商之制。改知谏院,数
宋末人。畲族。抗元起义军女首领。南宋景炎二年(1277),与陈吊眼率福建漳汀地区畲族,助宋将张世杰攻泉州。元至元十五年(1278),又配合闽北黄华领导的畲汉人民起义军进行抗元斗争。
元地方建置。因西夏曾于此地建国而得名。中统二年(1261),立行省于中兴府(治今宁夏银川),称西夏中兴行省(或称中兴行省、西夏行省)。至元三年(1266)改置宣慰司,直隶中书省。八年,再立行省。十年,
见“伊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