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正茂
明徽州歙县(今属安徽)人,字养实,号石汀。嘉靖进士,授行人。历官兵科给事中、浙江按察使。隆庆三年(1569)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广西,后因破倭功晋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次年入阁预机务。万历四年(1576)进户部尚书。六年遭劾致仕归。
明徽州歙县(今属安徽)人,字养实,号石汀。嘉靖进士,授行人。历官兵科给事中、浙江按察使。隆庆三年(1569)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广西,后因破倭功晋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次年入阁预机务。万历四年(1576)进户部尚书。六年遭劾致仕归。
又作阿卜海牙、阿不海牙。元畏兀儿人。集贤大学士脱列之子。早年为武宗、仁宗宿卫。仁宗即位,任参议中书省事。后升参知政事、左丞、右丞、平章政事。七年,英宗即位,出为湖广行省平章,历江浙、河南、陕西等省。归
书名。唐赵武孟撰。十卷。已佚。
清代民田之一种。系江河沿岸淤积之地。每亩科银二分九厘至二钱五分六厘五毫不等。
唐代对官私手工业产品质量低劣的称语。《唐律疏议·杂律·器用绢布行滥短狭而卖》:“不牢谓之行,不真谓之滥。”今残于某些方言中,如称布匹质料粗疏者,谓行滥。
1554—1637明浙江东阳人,字张之。万历进士。累迁顺天府尹。万历三十九年(1611),以副都御史署都察院事。四十一年因主持京察被劾,遂致仕。著有《群玉山房集》。
①(?—前148)汉景帝长子。景帝前四年(前153),立为皇太子。七年,废为临江王。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坐侵太宗庙壖垣为宫,召至中尉府责讯,即自杀,国除为南郡。②(1360—1420)明淮安宿迁
686—760唐襄阳(今湖北襄樊)人,俗姓高。十四岁为沙弥,往韶州(今广东韶关)曹溪参谒慧能,通过问答、试难,师徒道合,两心相契。后游四方,遍寻名迹。开元八年(720),住南阳(今属河南)龙兴寺。继至
清末义和团运动中的妇女组织。光绪二十六年(1900)京、津地区义和团兴起后,传闻曾出现以寡妇为主的群众组织,称青灯照,以区别于青年妇女为主的“红灯照”等。参见“红灯照”。
罪名。见于唐律,亦称出罪。指审判官有意徇私减轻罪犯的处罚。犯故出罪者,即以其所减轻的(称所剩)刑罚论处。如应笞三十而笞十,即以所剩之二十笞之。后代亦沿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典瑞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掌珽、圭等玉器的收藏及其作为帝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