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籍
除特种户籍以外的平民户籍。除民籍外,秦汉有市籍,指商人和手工业户。唐宋有市户,指从事商业的人户,手工业者称“匠户”。明代的户籍分为民、军、匠、灶四种,灶籍指盐户。清顺治二年(1645),废除匠籍,户籍分为民、军、商、灶四种。清皇族、宗族、八旗、汉军等户籍另列;八旗销除旗档者,汉军出旗者,均入民籍。
除特种户籍以外的平民户籍。除民籍外,秦汉有市籍,指商人和手工业户。唐宋有市户,指从事商业的人户,手工业者称“匠户”。明代的户籍分为民、军、匠、灶四种,灶籍指盐户。清顺治二年(1645),废除匠籍,户籍分为民、军、商、灶四种。清皇族、宗族、八旗、汉军等户籍另列;八旗销除旗档者,汉军出旗者,均入民籍。
?—234三国时淮南成德(今安徽寿县东南)人,字子扬。汉宗室之后。东汉末避乱,率部曲随庐江太守刘勋。勋败后归曹操,为司空仓曹掾。建安二十年(215),从征张鲁,还迁行军长史兼领军。魏黄初元年(220)
官阶名。清代武职从五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绿营者从五品封武略将军,乾隆二十年(1755)改武略郎;属八旗者从五品封奉政大夫。三十二年,统一为武略郎。五十一年,改为此称,遂为定制。
即“浑耶王”。
书名。唐孔颖达等编定。六十卷。唐代官方颁布的《五经正义》之一。本书不用贾逵、服虔旧注,专取西晋杜预《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加以疏释,并有所发挥。认为形气生于魂魄,“鬼神之本,则魂魄是也”,承认鬼神的主宰地
官名。(1)清代马馆之主官。隶礼部。初于宣武门、广渠门分设二馆。储藏牧刍,以待外藩朝觐。设正监督一人,以本部司官充任;副监督一人,以理藩院司官充任,皆为一年一更代。乾隆二十七年(1762),以马馆归理
宋科举考试方式之一。嘉熙元年(1237),停止牒试。凡郎官以上资序监司、知州、通判的门客和姑姨同宗子弟以及寓居士人,由所住县发给公据,家状写明原籍,不问举人来自何地,采取乡试方法,混合试于各路转运司。
晋哀帝年号(363—365)。凡三年。
书名。宋卫湜撰。一百六十卷。历时三十余载而成。采摭自东汉郑玄《礼记注》以下一百四十四家注疏,加以集说,为“礼家之渊海”。所录各书,多佚,是研究古代礼说必备之书。
春秋时晋、吴等国举行的一次诸侯之会。晋景公十六年(前584),晋申公巫臣至吴,教授车战,使吴与楚为敌。晋厉公五年(前576),晋邀鲁、齐、宋、卫、郑、邾等国于钟离(今安徽凤阳东北)和吴相会。商讨共同抗
书名。明俞弁撰。十卷。弁字子客,号守约居士,苏州长洲(今江苏苏州)人。是书载录古今琐事及词章典故,间加考据,然编次无序,亦有疏舛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