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异
明代刑法制度。指详谳狱案时改调隔别衙门审讯的形式。凡刑部、都察院所问狱讼,皆移案牍,至大理寺复审。犯人或有翻供异词,则由大理寺改调其他衙门再讯。犯人经二次仍不服者,则会同九卿讯鞫。
明代刑法制度。指详谳狱案时改调隔别衙门审讯的形式。凡刑部、都察院所问狱讼,皆移案牍,至大理寺复审。犯人或有翻供异词,则由大理寺改调其他衙门再讯。犯人经二次仍不服者,则会同九卿讯鞫。
1494—1567明浙江临海人,字亨之,号鹤田。嘉靖进士。历兵部主事。嘉靖四十年(1561)官至刑部尚书。次年致仕。著有《鹤田草堂集》。
俄国哥萨克人。清康熙九年(1670),受俄国尼布楚总督阿尔琴斯基(Д·Д·Арщинский)派遣,以沙皇使节名义使华。抵北京。虽目不识丁,仅凭一纸照会由随员办事,且照会极为荒谬。但因觐见圣祖时恭顺,
1286—?又译歪头。蒙古许兀慎氏,月赤察儿第三子。六岁时,奉真金太子妃阔阔真命侍其孙海山(武宗)。大德三年(1299),从海山出兵西北。十一年海山即帝位,领皇太子府中四怯薛大官服奉御。任宣徽使。至大
清代宫中奏事处、敬事房对值班官员之通称。
书名。英人伟烈亚力口译,清王韬笔录。一卷。记述中英通商始末,起明崇祯间英船抵虎门,迄清道光间东印度公司专利取消,前后二百年事。认为英之强盛专恃商务,进行侵略。由印度而达东南洋诸岛、粤东,皆商人主持。由
1755—1809清安徽歙县人,字次仲,一字仲子。乾隆进士,官宁国府学教授。慕江永、戴震之学,曾从翁方纲受业。精于《三礼》,尤深《仪礼》。积二十余年之力,五易其稿,撰成《礼经释例》。认为读《仪礼》必须
官署名。元代置,隶崇祥总管府,秩从七品。掌大承华普庆寺颜料诸物出纳。原设诸物库、永积仓,天历二年(1329)合为财用所。设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书名。明末藏人阿旺囊嘎索南查巴贝桑波撰。共三百三十四叶。崇祯二年(1629)成书。主要叙述款氏家族族系的形成,及历代萨迦派政教势力的发展、分裂和衰落过程,颇详于该家族首领与蒙古王室的关系和代表元中央政
党项人称谓。党项语音“弥”。
清光绪二十七年十月(1901.11),直隶广宗(今属河北)人民反对清政府强行摊派赔款,在景廷宾领导下发动抗捐斗争。次年三月,景廷宾在巨鹿县厦头寺宣布起义,竖立“扫清灭洋”大旗,转战直、鲁、豫三省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