蓼
古国名。(1)或作廖,或谓即古国,叔安裔子董父事舜,为豢龙氏,其后为董姓,蓼在今河南唐河南八十里。春秋时为楚所灭。(2)或作鄝,偃姓,皋陶之后,在今河南固始东北。公元前622年为楚所灭。
古国名。(1)或作廖,或谓即古国,叔安裔子董父事舜,为豢龙氏,其后为董姓,蓼在今河南唐河南八十里。春秋时为楚所灭。(2)或作鄝,偃姓,皋陶之后,在今河南固始东北。公元前622年为楚所灭。
清江西金溪人,字远度,号竹史。寓江宁(今南京)。其画自辟蹊径,不肯囿于前人,于纵横放逸中,见步伍整齐之法。善墨竹,飞舞绝俗。为“金陵八家”之一。
书名。彭芬撰。一册。专记清宣统三年(1911)四川路事,分总论、分论各篇。总论述作者担任川汉铁路公司主席董事时有关路事经历及路事全貌,分论辑录上谕、奏折、时评等路事文件,附说明。有1933年刊本。
古族名。与匈奴同种同源同文化,其地望在匈奴(胡)之东,故名。曾被中原华夏族统称为狄、北狄、戎、北戎、北蛮或胡人。分布于今长城东北广大地区。商时,东胡族已与中原有联系。周成王时,曾参加成周之会,并以黄罴
书名。唐法明等撰。载初元年(690),沙门法明等十人伪托佛经,撰此书表上,以天女比附武后,请验应佛意,即皇帝位。武后大悦,令诸州各置大云寺,总度僧千人。旋即位,改国号为周,改元天授。颁令各大云寺藏《大
即“象辞”。
又称祭仲足、祭足。春秋时郑国人。事郑庄公为卿。郑庄公三十七年(前707)率左拒之师参与繻葛之战,大败周桓王。四十三年,郑庄公死,他立庄公太子忽,是为昭公。旋被宋人劫持,归后被迫改立公子突,即厉公,昭公
元代为诉讼人写状词的人。县衙、录事司各设一名,多由官员的“梯己人”充任。大德五年(1301)规定从籍记司吏中选取,轮番充任,任期一年。
退火石墨呈球状析出的可锻铸铁。主要见于汉魏时期,济南巩县(今巩义)铁生沟、南阳瓦房庄、渑池等汉魏遗址均有出土,器物种类有斧、䦆等。是可锻铸铁的一个特殊品种。
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守御千户所,属建昌卫。二十五年升军民千户所,旋升为军民卫。属四川都司。二十七年改属四川行都司。治今四川会理县。辖境同大理会川府。清雍正六年(1728)废,移会理州来治。191
见“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