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因过失而定罪、量刑不当。《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失鋈足,论何也?如失刑罪。”《晋书·刑法志》张裴曰:“不意误犯谓之过失。”
唐北庭大都护府所属伊吾军的长官。景龙四年(710)置其军于伊州西北之甘露川,在今巴里坤之肋巴塘。辖兵三千,马三百。蒲类以东之各守捉、城镇驻兵归其节度。
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升连山县置,治今广东连山县东北太保。辖境相当今连山县地。直隶广东。1912年改为县。
全名中华民国旅沪志愿决死团,后改名中华民国游击志愿决死团。清末革命军事团体。宣统三年九月二十四日(1911.11.14)由何海鸣、胡仰、卢保三等人在上海发起成立,总代表为陈血岑。其宗旨为“牺牲性命,早
将军名号。新莽置,曾以平蛮将军冯茂率兵击益州蛮。明亦置。湖广地区总兵官挂印称将军者,曰平蛮将军。
见“龙凤合挥”。
杂志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四月二十日(1907.5.31)在广州创刊。旬刊,从第七期改为周刊。黄世仲、欧博明等编撰。鼓吹反清民族意识和民主革命,设时评、杂文、戏曲、小说等栏目,用广州方言撰写。
①春秋虢地。即今河南灵宝市北之稠桑。《左传·僖公二年》:“虢公败戎于桑田。”即此。②均田制土地类别。种植树木之土地谓之桑田。北魏规定,诸初受田者,男夫一人给田二十亩,种桑五十树,枣五株,榆三株。非桑之
即“武状元”。
①辽南京(今北京西南)人。兴宗重熙七年(1038),中进士乙科。进为兵部侍郎。兴宗死,充报哀使,出使西夏。为给事中。道宗咸雍初,为翰林学士,五年(1069)兼乾文阁学士。改南院枢密副使。七年,赐国姓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