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志
书名。三国魏郑小同编。十一卷。仿《论语》体例,记载郑玄与其门人赵商、张逸等的问答之词,内容多为训释经传疑义。某些经解为宋代理学家论礼时所称引。此书与郑玄门人所编《郑记》,均为研究郑玄思想的重要资料。原书已佚,《古经解汇函》有辑本三卷,补遗一卷。清皮锡瑞作《郑志疏证》八卷,附《郑记考证》一卷,可参考。
书名。三国魏郑小同编。十一卷。仿《论语》体例,记载郑玄与其门人赵商、张逸等的问答之词,内容多为训释经传疑义。某些经解为宋代理学家论礼时所称引。此书与郑玄门人所编《郑记》,均为研究郑玄思想的重要资料。原书已佚,《古经解汇函》有辑本三卷,补遗一卷。清皮锡瑞作《郑志疏证》八卷,附《郑记考证》一卷,可参考。
即“兀提刺耳”。
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后置。治今云南江川县北龙街。两汉属益州郡。三国蜀、西晋属建宁郡。西晋末至南朝齐属晋宁郡。南朝梁末废。
官名。南朝梁置,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八班,与武臣将军等同班,代旧前、后、左、右四将军。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八班。陈沿置,拟四品,比秩中二千石。如加为龙骑大
新莽时益州郡(治今云南晋宁东)大姓。僰族。天凤元年(14),与若豆联合起兵杀益州大尹(即郡守)程隆,越巂郡姑复县(今云南永胜北)夷人大牟亦起兵响应,杀其边吏,形成“三边尽反”之局面。斗争持续至地皇四年
467—523北魏北平无终(今天津蓟县)人,字敬安。少任性,后折节读书,博览群籍。孝文帝时,从丹阳王刘昶攻齐义阳(今河南信阳)。累迁治书侍御史,多所劾奏。宣武帝时,作《南北二都赋》以讽谏,又因讥讽中尉
明代各州县所设专备赈贷之仓库。洪武三年(1370),令全国州县各立四仓,官给钞籴谷,收贮备荒,由当地年高笃实耆民管理。正统后,以收贮罪囚赎米入仓,无定数。成化后,始有每里积三百石或五百石之例。弘治三年
西汉置。治今山东平度市,属胶东国。王莽时改胶东国曰郁秩,当移国治于此。东汉建武六年(30)更封冠军侯贾复为胶东侯,食郁秩等六县。后改为胶东县。
西晋时对私田占有的规定。太康元年(280)颁行占田制,规定职官占田以贵贱区分,一品占五十顷,以下递减,至九品为十顷;王公在京郊占田,大国一千五百亩,次国一千亩,小国七百亩;百姓占田,男子一人七十亩,女
隋唐靺鞨诸部之一。位于今黑龙江同江市一带。属安东都护府。天宝后屡入贡,贞元间为渤海所并,置安远府与怀远府。
唐武德四年(621)置。治阳春县(今市)。辖境相当今广东阳春市中、南部地。北宋大中祥符末废入新州,旋复。熙宁六年(1073)又废入南恩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