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书名。元代回回人萨德弥实编撰。乃作者考订各家方书,博采经验诸方,加以分门别类,于泰定三年(1326)修成并刊行。为元代著名医方类书。凡15卷,分24门。原本早佚。传世为残钞本。今有清乾隆年间《四库全书
即“都龙光”(1815页)。
288或307—334十六国时期成汉君主。334年在位。字世文。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县东南)巴人。※李特孙,※李荡第四子。被叔※李雄妻任氏收为养子。初署平南将军。玉衡十四年(324,一说十二年),被立
“托不”,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北托不为※突吕不部下之一石烈。
见“总制院”(1744页)。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毫兀真女姑为辽圣宗※兴圣宫下之一石烈。“女姑”,又译作“女古”,《辽史·国语解》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简称“原字”或“小原字”。组成契丹小字的最小读写单位。每个契丹小字分别由1至7个不等的原字组成。据现有资料统计,原字总数为510余个。参见“契丹文字”(1565页)。
十六国之一。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之鲜卑慕容氏所建。前燕建熙十年(369),前国君慕容皝子慕容垂因与太傅慕容评不睦,投奔前秦苻坚。次年,助秦灭燕。后乘前秦淝水之战兵败之机,于晋太元九年(384)举
鄂伦春族中萨满用以登记各种神的一种神具。鄂伦春语音译。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为一长方形细木棒,长47公分,每边宽2.6公分,一端系有多种颜色的布条。萨满(巫师)每年或隔年祭祀一次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