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勐改流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俗。清乾隆十一年(1746),实行改土归流,在三勐地设缅宁厅,为通判治所,属顺宁府(今凤庆县)辖。于是“三勐为一”,土司被废。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俗。清乾隆十一年(1746),实行改土归流,在三勐地设缅宁厅,为通判治所,属顺宁府(今凤庆县)辖。于是“三勐为一”,土司被废。
南宋时对※土生番客中蕃衍五世者之称谓。参见“回回番客”(783页)、“土生番客”(68页)。
两晋时陇西鲜卑之一支。原居于陇西(治今甘肃陇西县东南)乌树山。西晋末至十六国初,为乞伏鲜卑首领乞伏利那击败后兼并。参见“陇西鲜卑”(1255页)。
古河流名。又作豚水。位于古夜郎国境内。《水经·温水注》曰:“郁水,即夜郎豚水也”。又云:“豚水东北流,经谈藁县,东经牂柯郡县兰且,谓之牂柯水”。汉元鼎五年(前112),武帝发夜郎兵伐南越,下牂柯江,同
见“忽里勒台”(1490页)。
碑石。金代修建佛寺以女真文字雕刻的功德题名碑,因原立于朝鲜咸镜北道庆源郡东原面禾洞佛寺,故名。现存汉城博物馆。碑身上部已残去一段,现存部分高约2米,宽约0.6米,厚约0.45米。四面皆刻女真字,字径2
藏语音译,意为“租税”。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的地租和畜租。在农区收取定额租的土地称“波欣”。经营方式有:领主将小※谿卡或大片零散的领地交给属下大差巴经营;或小领主将其所属谿卡被迫让给大领主经营;这两种为
?—1725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姓温都氏。由笔帖式授内阁中书。康熙三十六年(1697)圣祖玄烨亲征噶尔丹,特简为陕西按察使,历陕西布政使、巡抚。四十二年,奉命会勘河南府至山西,由黄河挽运事宜,以赈
河流名。洮儿河支流。位于内蒙古兴安盟。发源于札萨克图旗北隅之翁媪山,集山间小水东流,贯札萨克图旗中央。南流与洮儿河并行而流,经突泉县,东流入洮儿河。清代以来,沿河流域为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等游牧之地。
见“安答”(905页)。
见“乌罗府” (3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