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史国语解
见“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1671页)。
见“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1671页)。
?—1416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又作思行发。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思伦法之子。永乐二年(1404)袭父职,迁居景冷。同年,以明朝遣内官张勤颁赐麓川,遣人进贡。继遣头目刀门赖诉孟养、木邦数侵其地。五年、
1726—1752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一称喇嘛达拉扎、拉麻达尔加。号额尔德尼巴图尔珲台吉。姓绰罗斯。※噶尔丹策零长子。早年出家当喇嘛。乾隆六年(1741),受父命,偕色布腾引兵经斋桑湖北上,远征哈
见“帕察沙布伯克”(1400页)。
清代四川德格土司。藏族。雍正十年(1732),经清廷批准与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之妹策仁联婚。清朝赐白银3500两,锦缎100疋。亲率170亲人抵噶达地方接收赏物,并拜见达赖喇嘛。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南境。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入朝礼仪时,将其列为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是称据该书之“显祖纪”,他载稍异,该书“勿吉传”记为“拔大何”;“契丹传”与《辽史》、《通典》均记为“何大何”;《册府元龟》记为“阿大阿”。据契丹古老传
辽代契丹大字墓志。刻于辽兴宗重熙二十五年(1056)十月二十二日(重熙二十四年八月已改为清宁元年,此乃刻志者不知改元所致)。墓志一合。盖刻汉文篆字两行“故太师铭石记”;志文刻契丹大字40行,约1800
见“纳苏泼”(1269页)。
①古代蒙古语※只勒都的转意,表示头功、冠军、头股。出自《蒙古秘史》,汉译作头功。凡在争战、狩猎(首先击中、射中野兽)中,得头功者,将得到更多奖赏。成吉思汗多次给头功者授“答儿罕”称号,九次犯罪免罚。后
古地名。在今广西南宁市北郊三塘地方。为侬人(今壮族先民)居地。属邕州(治今广西南宁市)。北宋皇祐五年(1053)正月,※侬智高起义军与宋将狄青大战于此,侬军大败,史称“归仁铺之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