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见“莫何”(1823页)。 ②见“始波罗”(1550页)。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旧婚俗之一。又称台拉各、脱俩。源自阿拉伯语,意为“休妻”。流行于西北等地维吾尔、回、东乡、撒拉等信奉伊斯兰教各族中。当男女双方婚后感情破裂时,若丈夫对妻子说一次“塔拉克”,彼此便解除夫妻关系。倘要再恢
见“剖阿里”(1905页)。
即“勒布什”(1985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语源不详。一说来自托忒语“布”。因维吾尔人旧着输布于准噶尔,因以称其输粮赋之官。一说来自汉语,因其曾以纺织品向清朝政府交纳赋税,故称。职司征收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
藏语音译,意“扈从”、“随员”。其中大贵族属下者,系经原西藏地方政府封授世袭,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和农奴,靠剥削为生,民主改革时被划为农奴主或农奴主代理人,属于剥削阶级。后逐渐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参见“乌兹别克汗国” (351页)。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意为“善采捕者”。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完颜宗宁、夹谷守中皆本名阿土古。
见“罔留”(14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