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轿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散。木棍皆用椎栗木和枫木,据说此木易腐烂,不再发枝,譬喻今后丧家吉祥不会再遭死丧之灾。有时架上用竹扎成蓬,糊白纸似轿。出丧后立即将轿砍成两节丢掉,将棺埋葬。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散。木棍皆用椎栗木和枫木,据说此木易腐烂,不再发枝,譬喻今后丧家吉祥不会再遭死丧之灾。有时架上用竹扎成蓬,糊白纸似轿。出丧后立即将轿砍成两节丢掉,将棺埋葬。
?—1796或1799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噶巴喀氏。初为亲军、蓝翎侍卫。乾隆五十二年(1787),从福康安赴台湾镇压林爽文起义,授骑都尉世职,并赐“额腾额巴图鲁”号。五十六年(1791),以廓尔喀
①契丹语音译,意为“酒樽”。辽代有以此命名者,如太祖时有皇弟撒剌。太祖之佐命功臣耶律斜涅赤字撒剌。
见“益仓”(1945页)。
古百越地名。汉置县,三国至南朝齐因之。治所在今广西柳江县。汉属郁林郡,晋、南朝宋齐属桂林郡。今为壮族聚居区。
东北地区渔猎民族秋季狩猎活动的统称。农历八月是鹿的发情期,猎手在此季节常用吹“乌力安”(鄂伦春语,意为“鹿哨”。赫哲语称“乌日鸦库”)诱雄鹿前来以便猎捕,因又称这一时期为打“叫鹿尾期”(一作“叫鹿围”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治云南城,即今祥云县云南驿。南诏王派子弟镇守。参见“十睑”(8页)。
藏语称“门拉莫钦波”,清译“摩罗木”或“默朗穆”,意为“大愿法会”。通称“传大召”。始于明永乐七年(1409),宗喀巴为纪念释迦牟尼,于藏历正月,在拉萨大昭寺倡办了一次讲论佛经、发愿祈祷的宗教法会(即
一作“佗汗可汗”,即“伏图”(596页)。
见“契丹文字”(1565页)。
党项羌细封部首领。唐太宗贞观三年(629)受唐朝南会州都督郑元招谕,率其部族附唐,太宗降玺书慰抚并赐宴。唐朝以其地置轨州(今四川阿坝境),拜刺史,仍命率所部讨击吐谷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