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古斯语音译,意为“住在原地不动”或“在河边住下的人”。旧时鄂伦春人与从事狩猎的鄂温克人对对方的一种称呼,皆不用作自称。鄂伦春人均自称鄂伦春,而称居住额尔古纳河旁使用驯鹿的鄂温克人为特格;使用驯鹿的鄂
见“女真进士题名碑”(149页)。
见“也速蒙哥”(143页)。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科布多界志》。为※《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第一个子约。1869年8月12日(清同治八年七月十六日),清朝科布多参赞大臣奎昌和俄国钦差大臣巴布科夫(一译巴普考)在科
碑铭。清乾隆二十年(1755)五月清高宗弘历撰,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大都为四言韵文,间有长短句。记叙清军出师缘起、卫拉特蒙古各部相继内附及清廷分封众建意义。为研究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部达瓦齐政
书名。清代韩超撰。1卷。作者号南溪,官至贵州巡抚。与胡林翼等镇压咸丰至同治年间的苗民起义。书中较详细地记载咸丰五年(1855),台拱(今台江)等地苗民起事过程。有《振绮堂丛书》本、《韩南溪四种》本等。
见“迈买的明”(741页)。
见“蔑儿乞”(2442页)。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名。元时为十三万户之一。明初沿袭元制,仍为万户。驻地在今西藏日喀则夏鲁。洪武三十年(1397),其万户列思巴端竹遣使入朝进贡。洪武帝赐银百两,文绮、帛各2疋,并赐其使人衣、钞等。后,
①亦作“番社”。台湾高山族聚落称呼。又是基层社会组织。据《台湾始末偶记》载:“其番有生者、熟者,其聚族而居之所曰社。”《清一统志·台湾府》云:“聚居各社,如内地之村落”。有数十家为一社,也有百十家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