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儿乞
即“主儿勤”(620页)。
即“主儿勤”(620页)。
民国时掌管蒙古、西藏等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1914年5月,袁世凯政府公布《中华民国约法》后,由※蒙藏事务局改置,形同清※理藩院,地位与各部并列。直隶大总统。设总裁、副总裁、参事、司长、秘书等。
近代河湟事件起事者之一。甘肃临夏人。回族。历任马仲英部旅长、副师长等职。1934年4月攻灭和田“伊斯兰王国”,同年7月代马仲英率所部驻和田。1937年举兵反盛世才,失败后逃往印度。后投马步芳,解放后组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维吾尔语,“黑城”之意。康熙(1662—1722)中,准噶尔部噶尔丹占其地为牧场。清朝平定准部后,乾隆二十三年(1758),建喀喇沙尔城。城周254丈,高1
古族名。羌人之一支。先秦时由青海迁入。汉时散布于今新疆昆仑山、阿尔金山北麓一带。居无定所,从事游牧。魏晋以后,逐渐融合于西域各族。
见“北山野人”(533页)。
见“泰不华”(1799页)。
见“賨人”(2294页)。
朝鲜族民间搬运工具。亦称“背架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用于山间坡路及田间稻秧运输等。制法:根据使用者的身高,将2条1米左右的“丫”形木柱对称平列,中间用2—3个木撑将木柱固定住,在上、下2个木撑之间
见“尼伦”(663页)。
见“德勒格尔”(25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