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依乎达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意为换亲,即双方儿女互为婚姻。以自家女儿嫁给对方为儿媳,又娶对方家女儿为儿媳。此种形式在贫苦牧民中较普遍。程序虽与一般结婚相同,但手续较简便,经济上也较节约。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意为换亲,即双方儿女互为婚姻。以自家女儿嫁给对方为儿媳,又娶对方家女儿为儿媳。此种形式在贫苦牧民中较普遍。程序虽与一般结婚相同,但手续较简便,经济上也较节约。
独龙语音译,意为“走朋友”。旧时云南独龙等民族盛行的一种通过走访互相馈赠的古老交换方式。一般在农闲时间进行,双方可以托人通过传递木刻或口信约定时间和所需物品,也可不约而至。这不同于一般商品交换,纯属出
见“旗人”(2460页)。
?—1798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姓伊尔根觉罗氏。居吉林。乾隆十九年(1754),由闲散授前锋。三十一年(1766),以前锋校从征缅甸,因功赐号法福哩巴图鲁。三十五年(1770),随征金川。三十七年
见“萨仑的斤”(2010页)。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料、※包银、※俸钞三项。太宗八年(1236),窝阔台汗将原金统治区诸州民户分赐诸王、贵戚、勋臣,并纳耶律楚材之谏定赋税,每二户出丝一斤供国用,五户出丝一斤输于
参见“根保”(181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勒肯山卫。永乐四年(1406)十二月,吾蓝儿等处女真首领火失剌、程哥纳乞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此卫,以火失剌等为指挥、镇抚等官,在今黑龙江省萝江县以北苏联境内穆哩罕
见“达什东多布”(736页)。
渤海国宗王。宣王※大仁秀侄。唐穆宗(820—824)时被遣朝唐,获殊遇,穆宗授以卫将军,并降制曰:“我有十二卫将军,以率其属,皆匡备左右,为吾近臣,自非勋庸,不以轻授。”
蒙古语音译,意为“分支”、“部分”、“队伍”。为台吉所属领地组织,出现于西蒙古。由准噶尔汗或珲台吉统辖。噶尔丹策凌时设置21昂吉,约10万户,每一昂吉近5千户。由卫拉特各部有权势的台吉分领之,如绰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