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句骊国始祖朱蒙的谥号。汉元帝建昭二年(前37),朱蒙于沸流水之地建国,号高句骊,姓高氏。汉成帝鸿嘉二年(前19)死,享年40岁。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
见“慕容宣赵”(2441页)。
清代学者。满洲镶黄旗人。姓吴查拉氏。字子端,号晚亭、黍谷山樵。康熙四十九年(1710)举人,授内阁中书。乾隆元年(1736),荐举鸿博,预修《明史》,纂《本纪》,充《明史纲目》纂修官。善诗文,工山水画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译斡勒忽讷兀惕。为※都儿鲁斤(又译迭儿列斤)蒙古诸部之一弘吉刺部分支。该部同蒙古皇族乞颜·孛儿只斤氏具有世婚关系,成吉思汗之母月伦即属此部,娶成吉思汗幼女阿勒塔伦之泰出、娶蒙哥汗
见“阿热”(1196页)。
?—1659明末清初云南元江土知府、抗清志士。字岳生。傣族。一说原为元江土司族属,世守他郎寨,土司绝嗣,嵩杀其族长老木龙遂为土知府;一说是“世袭土府”。自幼勤奋好学,读书不倦,筑楼藏书数万卷。为政遵守
1482—1519明朝将领。字元中,号玉冈。安徽凤阳府定远县(今安徽定远县)人。回族。沐瓒之孙;沐诚之子。父母早逝,年10岁,授锦衣卫指挥佥事。沐琮抚为子。弘治十年(1497),嗣琮黔国公爵,敕佩征南
官名。州同知为知州的佐贰,明代亦在云南、贵州、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部分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秩从六品。颁给敕书、铜印,赐以冠带。为中央朝廷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交租赋,听征调。其考核、承袭、升降
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被告光着脊背,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若烫伤,表明原告理直、被告理曲;反之则为原告无理、被告有理。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无理者必须向
即(嘉庆)《广西通志》之辑要。13卷。清苏宗经辑录。详见“嘉庆广西通志”(24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