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舍国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亦称乌舍城。辽天赞五年(926)元月,渤海国为契丹所灭,国亡。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建立地方政权,乌舍国为其一。《辽史》中不见其名,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兀惹(部族名)的异译。其地大体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宋太宗曾下诏约其同攻契丹,称其王为“乌舍城浮瑜府渤海琰府王”。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亦称乌舍城。辽天赞五年(926)元月,渤海国为契丹所灭,国亡。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建立地方政权,乌舍国为其一。《辽史》中不见其名,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兀惹(部族名)的异译。其地大体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宋太宗曾下诏约其同攻契丹,称其王为“乌舍城浮瑜府渤海琰府王”。
官名。①宋代禁廷置侍卫司。 ②清代宫廷置侍卫处。其制:于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内,选材武出众者授之,以备随侍、宿卫。顺治(1644—1661)间,设一等侍卫60人(武职三品)、二等150人(四品)
古地方政区名。汉建安(196—220)中,公孙康(一作公孙度)分乐浪郡屯有县(治所在朝鲜黄海道黄州)以南带方等7县置。因地处带水(今朝鲜载宁江,亦曰月塘江)流域而得名。治带方县(故址今一般认为在黄海道
指出租佃种以收取租银的土地。内蒙古察哈尔草原从清朝中期开始放垦,出现商都镶黄旗、正白旗、镶白旗、明安旗、太仆寺右旗和左旗、多伦旗等出租佃种的地区,这些租银地多为旗地、庙地、学田地、私人地、随缺地5种土
元朝大臣。蒙古阿儿剌氏。广平王※玉昔帖木儿长子。袭父职为右翼万户长。至大四年(1311),仁宗即位,授知枢密院事。皇庆元年(1312),封广平王。一说延祐七年(1320),英宗即位,其弟广平王脱忒哈以
元代驿站名。大都(今北京)至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驿道上的驿站之一。蒙古语称“失八儿秃”,意为“有泥淖”。在今河北沽源县南10余里处。南接偏岭站,北按察罕脑儿站。其地有驿、邮亭、巡检司,住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简称绛基。即黑河总管公署。设四品僧俗总管各1,基巧府驻黑河镇,下辖那曲、羊八井、纳仓、达木八旗等。因与青、康、藏交界,故该处常驻有军队,由代本统率之。
见“行子卫”(823页)。
布依族地区考古遗迹。亦称普定人遗址。位于贵州普定穿洞口,故名。1978—1981年发现试掘,出土有古人类大颌骨及上颌骨残部、单个牙齿及碎骨片等。经鉴定属新人阶段的古人类遗骨,距今约五万年。同时出土有旧
契丹民族贵族的一种葬具。《虏廷事实》载:“北人丧葬之礼,盖各不同,”“惟契丹一种特有异焉,其富贵之家,人有亡者”,“用金银为面具,铜丝络其手足。”从现有出土文物看,有两种:一种为手足网络,一种为全身网
清代游牧喇嘛旗之一。俗称白佛旗。雍正三年(1725)置。辖4佐领。附青海诸蒙古牧,不参与会盟,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初驻牧黄河东岸,乾隆末年私越河北。道光三年(1823),被勒回河南。牧地东至龙羊峡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