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旃音埿
十六国时期西秦大臣。又作“童埿”。鲜卑乙旃氏。详见“乙旃”(3页)。
十六国时期西秦大臣。又作“童埿”。鲜卑乙旃氏。详见“乙旃”(3页)。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一世”(1859页)。
渤海王国官员。文王大钦茂时官押靺鞨使。唐贞元八年(792)闰十二月,奉命率35人赴唐朝贡。
景颇语音译。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外甥娶舅父之女时跨越长幼序列而所送之赔礼牛的称谓。在景颇族地区外甥有优先婚配舅父之女儿的权力,但婚配时必须先长后次,若择配时越过未嫁长女而娶次女,得给其姐姐送1头牛,以作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路为其一,置宣慰使4员。下设同知2员、副使1员、经历2
?—1702广东八排瑶民反清首领。广东连山县人。瑶族。康熙四十年(1701)十一月,与邓二(一说邓仁)等于李八峒聚众起事,袭击连阳等州县。提督殷化行遣总兵刘虎讨之不克,派副将林芳、把总陈溥入八排宣抚。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置。汗车凌族叔父达什惇多克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游牧于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
唐代蒙巂诏王。为见于史载的该诏第一世王。乌蛮。统辖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北部及漾濞彝族自治县、永平县一部份,在※六诏中最大。卒,无子,弟佉阳照嗣位。参见“蒙巂诏”(2329页)。
1834—1895清朝大臣、学者。广东顺德人。字畲光,号若(芍)农,一号仲约。咸丰进士,授编修、武英殿撰修,曾编《文宗实录》。同治年间(1862—1874),先后任江西学政、国史馆协修、纂修、会典馆总
丽江军民土知府木氏(纳西族)历代父子联名的谱谍。亦称“丽江木氏宦谱”。原谱题名“玉龙山灵脚阳伯那木民贤子孙大族宦谱”。始作于明正德(1506—1521)年间,出※木公(1494—1553)手,自后时有
即“段功”(16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