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孙帖木儿
见“也孙铁木儿”(143页)。
见“也孙铁木儿”(143页)。
明代在嘉峪关西设置的七个羁縻卫的统称。一作西北七卫,即:安定、阿端、曲先、罕东、沙州、哈密、赤斤七卫。又因其统治者多为蒙古族,又称蒙古七卫。洪武八年(1375)至永乐四年(1406)先后设置。成化(1
?—1449明代东蒙古右翼永谢布部领主。简称索尔逊。为蒙文史籍《蒙古源流》等首次记载的永谢布领主。正统(1436—1449)间,被瓦剌征服,率部服属也先。正统十四年(1449),随也先南下,败明军,俘
地名。亦称甲达。原属工布,为工布区域之首邑,清代通称工布区域为江达或工布江达。其地北界嘉黎,南至雅鲁藏布江,西连仁敬里,东至林芝。凭山依谷,为守险要区。唐时为止贡巴族游牧地,元置甲达万户,其首领封为万
①见“耶律刘哥”(1311页)。 ②见“耶律留哥”(131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率宾江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3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东南绥芬河流域。宣德十一年(1436)正月,升指挥佥事绰必为指挥使。后还朝贡明朝。
约1417—1467明建州左卫著名首领。又名童仓,充善。女真族。爱新觉罗氏。建州左卫右都督※猛哥帖木儿幼子,清太祖※努尔哈赤五世祖。明宣德八年(1433),父兄被杨木答兀及七姓女真所杀,本人被掠,经毛
? —1645清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纳喇氏。世居哈达(今辽宁开原市东)。佐领雅虎之子。初袭父职。管佐领事。天聪五年(1631),奉命出使朝鲜还,授礼部参政。八年(1634),随太宗征明,攻大同,因功
古水名。即今绥芬河。金称苏滨水,明曰恤品河。皆同音异译。绥芬河有南北二源,南源称大绥芬河,出吉林省东北部盘岭;北源名小绥芬河,出黑龙江省东南部太平岭,二源合流后称绥芬河。又东流至黑龙江省宁安县三岔口北
赋税名。明朝官府向畲族农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因其生产方式为刀耕火种,刀是畲民的主要生产工具,即规定以刀的多寡为征收山赋的标准,所谓“论刀为准”,“论刀若干,出赋若干”。
旧时白族农村对农田和庄稼的守护措施。白语称“捂赕”。主要流行于大理喜洲一带。白族农村最初由同姓家族聚居于一起,并耕种周围土地,每户耕地多少不等,或自有,或佃种,但各村界线分明。自栽秧时起为保护本村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