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史
见“二十四史”(6页)。
见“二十四史”(6页)。
清文史家。山东益都(今青州市)人。回族。嘉庆(1796—1820)年间举人。著有《邑先辈纪略》1卷,《趋庄录》1卷。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三年(1405)八月,女真首领可怜哥、歹颜哈等49人来朝,明廷命设屯河、安河2卫,以可怜哥等为指挥、千百户、卫所镇抚。其地在今黑龙江省汤旺河流域。
即“至元通行宝钞”。
见“阔端”(2273页)。
书名。元马端临(1254—1322)撰。348卷。始撰于至元二十二年(1285)前后,大德十一年(1307)成书。全书以杜佑《通典》为兰本论述历代典章制度,上起三皇五帝,下迄南宋宁宗嘉定(1208—1
?—1150金大臣。本名斡骨剌。女真族。唐括氏。彰德军节度使重国之子。娶熙宗女代国公主,为驸马都尉。官至参知政事、尚书左丞。熙宗晚年,喜怒无常,大肆诛杀,朝臣人人自危。遂相继结纳平章政事完颜秉德、右丞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插汉儿”、“察罕儿”、“擦汗儿”、“插汉”等。属※左翼三万户,为大汗的直辖部,领有察罕塔塔尔、克什克腾(克什旦)、敖汉、奈曼、翁牛特(翁里郭特)、乌珠穆沁、浩齐特和
1776—1847清代考据学家。字百瀹,一字寿谷、时霖,号介侯,又号介白、鸠民。甘肃武威人。乾隆五十一年(1794)举人,嘉庆四年(1799)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后历任贵州、四川、江西等地知县事。道
见“音同”(1718页)。
19世纪20年代在沙俄控制下制定颁行之哈萨克法律。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头克汗死后,哈萨克汗国逐渐衰落,各玉兹小汗不服从大可汗统治,独据一方,各自为政。清朝统一西北地区后,阿布赉汗等向清廷称臣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