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娘娘神的一种。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旧时鄂伦春人患伤寒、发热及身上长红斑点,皆祈祷此神保佑。其来源传说,同“额古都娘娘”(2535页)。
海南岛黎族人民反抗国民党残酷压迫与剥削的武装斗争。1939年冬,日寇相继侵占海南岛沿海城镇,并加紧向岛内“蚕食”和“扫荡”。白沙县长邱海云一夥,乘国难之机,大量囤积私盐、火柴等物资,以备诈骗黎族人民钱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默伦河卫,并说清代默伦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东北,与阿勒楚喀河(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东阿什河)河源相近。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
拉祜语音译,意为“小老头”。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木戛地区拉祜族对18—19岁仍未成亲的小秋子的泛称。称这个年龄未嫁的姑娘为“牙迷哈毛”,意为“老姑娘”。解放前拉祜族盛行早婚,男性一般15—16岁,女姓一般
见“岁班卫”(777页)。
全称《钦定藏内善后章程》。清廷有关管理西藏地方军政事务的章程。乾隆五十七年(1792),清军驱逐入侵西藏的廓尔喀军后,鉴于西藏各项制度松弛、腐败,为肃政绩以固防卫,翌年,乾隆帝命回师之清军统帅福康安会
古族名。又作儋林、林人。《资治通鉴》胡三省注称:“此胡种落依阻林薄,因曰林胡。”春秋晋文公(前636—前628年在位)时,分布于晋北,即今山西北边。至战国赵武灵王(前326—前299年在位)时,迁至赵
金代女真语,“海”之意。女真族源于汉晋时的挹娄,三国时其地已东滨大海(今日本海)。按此,“忒邻”(海)一词可能起源甚早,在女真语中出现最晚当在东汉时期或更前。金章宗的皇子中有以此命名者。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名。属辽圣宗兴圣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