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1077宋代河州(今甘肃临夏)吐蕃大首领。又作瞎丁木征。※唃厮啰孙。幼年随父※瞎征居龛谷(今甘肃榆中境)。宋嘉祐三年(1058),父卒,袭首领位。因其地位受到属下首领的威胁,为青唐族首领瞎药鸡罗及
?—1210西辽大臣。直鲁古天禧三十三年(1210),前往属地花剌子模(位于今中亚咸海南一带)征收贡赋时,因傲慢跋扈,为花剌子模首领摩诃末处死,尸体投河。
见“宇文觉”(897页)。
即“晟丰祐”(1867页)。
契丹人保存尸体的方法。史载,大同元年(947)四月,辽太宗耶律德光自中原汴京(今河南开封)归北,卒于途中,契丹人破其尸,摘除肠胃,充以盐,载之北去,中原人称之为“帝羓”。
1883—1904清代青海广惠寺高僧。藏族。法号俄科。生于青海西宁大通县阿里克族(西宁熟番八族之一)。光绪十三年(1887),经理藩院奏于雍和宫金瓶掣签后,迎至西宁仓上学经。二十年(1894),入京朝
书名。又名《真理的献礼》。宣扬伊斯兰教义的长诗。玉格乃克盲诗人阿赫马德(又译阿合买提)居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市)时撰。连同题跋诗共500余行。12世纪末或13世纪初成书,并以此诗献给当时喀什噶尔异密(
1249—1301元朝大臣。字寿卿。畏兀儿人。札鲁忽赤(断事官)唐古直之孙,达鲁花赤(镇守官)唐骥子。早年丧父,由母教之读书,通诸方语言,尤精音律。中统(1260—1264)初,质于元廷,廷习学蒙古字
即“脱斡怜军民万户府”(2084页)。
见“五当召”(2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