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和勒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什扈尔伯克、石笏尔伯克,什瑚尔伯克、沙虎勒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掌管驿馆的粮食、草料等杂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什扈尔伯克、石笏尔伯克,什瑚尔伯克、沙虎勒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掌管驿馆的粮食、草料等杂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488—567北魏、东魏、北齐大臣。字阿六敦。朔州敕勒(高车)斛律部人。※倍侯利玄孙,第一领民酋长大那瓌之子。工骑射,善用兵,“望尘识马步多少,嗅地知军度远年”。初为军主,与怀朔镇将杨钧送柔然主阿那瓌
1728—1791拉卜楞寺嘉木样二世活佛。名又作恭却吉美旺波。属东氏家族。其父阿旺南木杰为甘南尖扎地区长官。生于尖扎囊热之色康。6岁出家,7岁随伯父东科尔活佛听法,13岁受沙弥戒。后广学佛典。16岁被
西夏官署名。掌管境内吐蕃、回鹘等民族机构。西夏建国后在吐蕃、回鹘集中居住的河西走廊中部甘州(今甘肃张掖市)置镇夷郡,并设此机构以绥抚各族人民。
唐南诏总督元帅。纳西族。唐玄宗开元中(713—741),六诏并属南诏,为三甸总管,服南诏统领。玄宗天宝(742—756)中,以南诏阁罗凤叛唐,陷嶲州,充先锋,挟虏唐西泸令郑回,以功升总督元帅。
?—1583明建州左卫首领。又称他失、塔石、塔失。女真族。爱新觉罗氏。清景祖※觉昌安第四子,清太祖※努尔哈赤父。明嘉靖(1522—1566)末年,为建州右卫都指挥王杲部将,颇有胆略,屡随杲犯明边。后背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称乌古里、乌骨里、乌虎里、于厥、于厥里、于骨里、于谐里、尉厥里、羽厥、妪厥律等。辽代始见于史书记载,为人数众多的部落集团,分布于今克鲁伦河下游、呼伦湖、哈拉哈河及根河、海拉尔河等
①(1248—1293)元朝大臣、政治家。又译安同。蒙古札剌儿氏。※木华黎国王四世孙,※霸突鲁长子。中统元年(1260), 13岁为怯薛长,掌宿卫事。四年,曾劝阻世祖勿杀阿里不哥叛党,以怀服未附者,使
门巴语音译。门巴族部分地区流行的存放骨灰的公共用房。土木结构,规模大小不等,多在村庄附近,村民集体修建。人死将其尸骨焚烧为灰烬,掺泥土拌匀,做成若干塔状,置于叉康。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忽剌温三角等处女真首领吉里吉纳、者哥难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撒刺儿等4卫同时设立,治前苏联滨海边区乌苏里克城西南。
哈萨克地域区划。一说有“正面”、“侧面”之意。15世纪末—16世纪初,哈萨克汗国各部落,逐步形成三个区域性部落,称“三玉兹”或“三玉斯”:乌拉玉兹(大玉兹)、鄂尔图玉兹(中玉兹)、奇齐克玉兹(小玉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