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沙噶
见“伊希卡噶”(807页)。
见“伊希卡噶”(807页)。
见“呾蜜”(1388页)。
?—300高句骊国第十四世王。一名歃失娄。西川王※药卢子。自幼骄逸多疑忌。晋元康二年(292),父死,以太子继位。忌杀叔父、功臣达贾,国人叹曰:“微安国君,民不能免梁貊、肃慎之难。”旋又疑其弟咄固有异
?—1207金将领。临潢路(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境)人。女真族。抹撚氏。其先以功授世袭谋克。幼袭爵。守边有劳。泰和六年(1206),金宋战起,授同知蔡州防御使事。同年五月,奉平章政事仆散揆命戍宿州(今江
景颇语音译,意为“更换女婿的牛”。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盛行转房制,转房不分年龄、辈份,兄死,弟可娶嫂为妻,叔伯亡故,侄亦可娶叔伯母为妻,甚至父死,子可纳父之妾(非亲生母)为妻,因而形成一夫多妻现象。但
见“宰赛”(1949页)。
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计算长度的单位。详见“带鲁”(1607页)。
?—44高句骊国第三世王(《魏书·高句骊传》记第三世王名“如栗”,其为第四世王)。一名莫来。琉璃王※类利第三子。聪慧有大略,立为太子,掌“军国之事”。琉璃王三十二年(公元13年),以寡兵奇袭破夫余来犯
?—1930清末民初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光绪七年(1881)袭爵,为第八代维吾尔王。在领地内实行残暴农奴制度,残酷压迫剥削农民,引起人民不断反抗。三十三年(1907),与阿克苏道尹杨增新、巴里坤道台
?—1267元朝大臣。女真族。中书左丞相※粘合重山子。初随军攻宋。太宗十年(1238),以江淮安抚使嗣行军前中书省事。建言大将察罕废屠城旧制,使寿春城民获免。世祖中统元年(1260),授西京路安抚使,
高句骊国官号。 见于《北史》等南北朝史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大官”(《周书》加※“褥萨”称有十三级)中之第七级,位于※“乌拙”之下,※“大使者”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新唐书》列为第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