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穆河卫
见“野木河卫”(2045页)。
见“野木河卫”(2045页)。
见“青把都儿台吉①”(1282页)。
伊斯兰教世界征收的一种赋税。又译哈拉哲。原指费用开支等。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被改为数额为10%的固定捐税。但在实际征收中有时高达12%。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见“粆离尀”(1944页)。
树名。一作雄常,“常”又作“棠”。产古肃慎族地(今松花江、黑龙江中、下游流域)。史载此树之皮可制衣。今东北地区产桦树,鄂伦春、赫哲、鄂温克等族于农历五六月间将其皮剥下,去掉其表面层和里面硬皮,然后放入
契丹王朝所置宫卫名。宫卫制为契丹特殊政治制度,契丹语称“斡鲁朵”。新帝践位,皆置宫卫,宫卫有直属的军队、民户、州县,构成独立的军事、经济单位,主要任务为“入则居守,出则扈从,葬则因以守陵。”(《辽史》
见“賨人”(2294页)。
见“合刺旭烈兀”(836页)。
清初将领。满族,显祖宣皇帝孙,追封笃义贝勒巴雅喇弟三子。后金天聪八年(1634),授三等子爵。随贝勒阿济格迎察哈尔来降之土巴济农。九年底,授镶黄旗都统。清崇德元年(1636),随武英郡王阿济格征明,略
见“布占泰”(463页)。
元代云南土兵。简写作“寸白军”。南宋宝祐二年(蒙哥汗四年,大理国段兴智天定三年,1254),忽必烈、兀良合台率蒙古军灭大理国。翌年,以当地僰(今白族)、爨(今彝族)组成该军,有兵数万,仍由降臣段兴智、